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财产性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收益,例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除孳息自然增值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或者应当取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是遗嘱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理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36****8446 | 2016-04-27 18:20:05-
143****1551 现在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在办理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申请登记。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诸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第一, 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带齐证件,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 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第三, 提前约定好份额,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如果说是准夫妻,还没有领结婚证,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是不能办理共同共有的,因为还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建议双方按出资额,办理这种按份共有,就是在办理手续之前提前约定好份额。 目前有少数的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 制,而在共同买房时,依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另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于之前不了解政策,将共有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由单独拥有的一方赠出一部分的份额来,然后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是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作是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上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的大小。 2016-04-27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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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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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置,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系一方在婚前购置或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则应归个人所有;(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的规定,购买房屋时所享受工龄优惠只是属于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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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准备所需证件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买房,需要的证件就比单个人买房需要的更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如果不是本地居民,在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情况下是不能享受相关优惠的,只能按照非本地居民政策对待。二、提前规定所占份额可减少纠纷对于夫妻共同购买房子的产权,夫妻双方乐意选择共有,也可以选择按照份额分割。这两种方式的区别是:如果选择共有,夫妻双方的权益是完全相同的,而选择了份额的话权益也是按照份额分割,后者需要在房产证上标明。三、信贷知识提前了解很多购房者对于贷款知识了解的并不多,夫妻共同还款时,主贷款人、次贷款人的确定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四、相关手续**好夫妻同时办理在买房过程中,很多手续的办理都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在场。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房贷,在确定了主贷款人、次贷款人之后,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所以需要夫妻共同在场办理相关手续。五、准夫妻买房注意事项准夫妻出现房产纠纷的话麻烦很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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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用个人财产买房,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配。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生活用品不能分割。夫妻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是在婚姻中买房子大部分都是共同财产,因为婚姻中很难确定遗产是不是一个人名下的,如果确定不了的话,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以后就是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