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税这个说法
全部48个回答 >上海限购令 房产税到底是多少?
148****9856 | 2014-05-27 13:12:19-
144****1430 限购政策:上海户籍已家庭为单位、可购买两套、第三套限购!外地人只可购买一套!对于外籍人士在安情况而定!
贷款政策:认房认贷的、第一次贷款可贷7成、**3成!第二套贷款4成、**6成!第三套上海很多银行都不做啦、不排除有些小的银行可以做、也可以靠关系!
房产税:这个有点麻烦: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2014-05-28 14:12:23 -
155****0063 昨天,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12条内容中**受关注的有两点,即“限购令”和“房产税”:从即日起,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问题,上海明确,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此外,除了明确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外,上海还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据传将试点“房产税”的上海何时出台“‘国十条’细则”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即国庆长假的**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业内观点
上海细则显示政府调控决心
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上海“调控细则”,昨天业内人士表示,从内容看,并没有严过“北京细则”,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海细则还表明,眼下房产税还是停留在“准备试点阶段”,真正落地还需时日。
业内人士强调,“上海细则的出台,说明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地方政府开始趋紧,开发商不要再对调控心存侥幸心理。”在他们看来,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实施细则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二线城市并没有跟紧出台实施细则。而此次情形俨然已经发生变化:节前即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调控新规,深圳、厦门等城市节前就出台落实细则,深圳版和厦门版“限购令”从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而10月7日——国庆长假**后一天,迟迟没有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的上海却紧跟着出台实施细则,“说明9月29日,多部委出台的新措施中,有关‘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压力,楼市调控也将因此趋紧。”
上海房产限购令细则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2014-05-27 22:58:49 -
135****3260 房产税目前上海一般是0.6%了,超平方是从第二套开始算的。孩子和母亲的情况你可以找该区街道办理,他们会告诉你具体事宜!祝你顺利,别忘记加分哦! 2014-05-27 1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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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正确的答复:1、0.4%或0.6%是单价以28426元为分界线的。0.4%就是合同单价低于28426元的,高于是房产税0.6%。总价打7折乘以0.4%或0.6%2.房产税,只是针对于外地人和本地人和(港澳台外籍人士)购住房条件:3,上海人(本地人)含两套住房;母亲和孩子问题,即使不在房产证,未成年孩子依旧可以算家庭一成员,依旧有一个60平的分均份额。你们家庭也就是说可以买1个180平的面积而不用房产税,超出面积正常缴纳!上海限购令:本地人购房2套!外地外籍人士只限一套住房(必须满一年以上的税单,和满13个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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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12条内容中**受关注的有两点,即“限购令”和“房产税”:从即日起,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问题,上海明确,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此外,除了明确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外,上海还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据传将试点“房产税”的上海何时出台“‘国十条’细则”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即国庆长假的**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业内观点上海细则显示政府调控决心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上海“调控细则”,昨天业内人士表示,从内容看,并没有严过“北京细则”,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海细则还表明,眼下房产税还是停留在“准备试点阶段”,真正落地还需时日。业内人士强调,“上海细则的出台,说明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地方政府开始趋紧,开发商不要再对调控心存侥幸心理。”在他们看来,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实施细则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二线城市并没有跟紧出台实施细则。而此次情形俨然已经发生变化:节前即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调控新规,深圳、厦门等城市节前就出台落实细则,深圳版和厦门版“限购令”从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而10月7日——国庆长假**后一天,迟迟没有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的上海却紧跟着出台实施细则,“说明9月29日,多部委出台的新措施中,有关‘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压力,楼市调控也将因此趋紧。”上海房产限购令细则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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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上海人,人均小于60平方以内是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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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补充:房屋的设计费,室内安装的窗帘、楼梯、地下水井这些,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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