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登记系统不是很完善,查不到的话就算一套.要办就要快
全部6个回答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家庭的二三套房如何算?
158****7549 | 2014-05-25 14:13:23-
132****8040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针对还贷提取有如下规定: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老婆在外地有一套房已经领了房产证,我老婆在外地还有另外一套只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房产证。然后我们现在在深圳只有一套住房。那我在深圳这边我申请想公积金到底是算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还是三套房? 2014-05-28 14:10:46 -
135****7161 公积金账户内有钱,就会按月供额来提取,即可提取5000元,当月用完不够时,那就只能按你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来提取了。
但你一旦与银行签订公积金代扣协议,那你的公积金账户就被冻结了,直至还贷结束,也就是说签订代扣协议以后,你就不能再在公积金账户内提取现金了,无论你账户内还有多少余钱。
所以,一般都是在签订代扣协议前先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钱全部领取出来 2014-05-25 14: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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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首先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这样定义: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2、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以下情况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给大家总结几种常见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4、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需要注意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南京、合肥等一些限购城市,不管贷款是否结清,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利率都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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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女朋友买房的时候是一次性付款,后来又做的消费贷款,就按第一套算;如果你女朋友第一次是贷款,后来还清了,再做的消费贷,那就按第二次贷款来算,要**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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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拥有深圳户口的家庭只能够买两套住房,所以是没有办法办理第3套住房买卖,而且现在在绝大多数的城市,已经全面停止了对第3套房屋的购买,所以无论是全款还是通过贷款的形式,都已经失去了再次购房的资格。如果想要投资房产,可以考虑深圳周边的地区或者是选择购买商业住宅,目前商业住宅安排没有限购的政策。第3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个人名下,已经有两套商业住房抵押贷款的记录,无论是否已经还清贷款,都会被认错是第3套住房。在一个家庭当中,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在婚前用商业贷款购房,而另外一方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贷款购房,因为在银行贷款当中有记录,所以还是会被认作为第3套住房。所以无论是住房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对于第3套住房的审核还是比较严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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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在偿还贷款期限内按月正常还款;3、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借款合同》;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需提供:《核定贷款通知书》;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或其它银行),需提供:《借款借据》;1、**近一月的还款凭证或已还款存折;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3、 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 《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所购房交易审核日期距提取日**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3、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经房地局备案,盖“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备案专用章”)② 首期付款收据或不动产税务**;③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④ 提取人身份证;⑤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出境定居、调离本市、外地上学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 户口迁出本市距提取之日**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二)资料:1、出境定居,需提供:① 户口迁出证明;② 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2、调离本市,需提供:① 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② 调出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3、外地上学(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① 录取**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② 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受 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注: 1 、 出国定居超过 12 个月的,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国内调动超过 12 个月的,通过银行办理汇票;去外地上学超过 12 个月的,本人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3、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