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市**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单身要在30周岁以上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全部4个回答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44****0562 | 2014-05-23 19:14:53-
156****0420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由于您是长安区农业户口,故不能申请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 2014-05-26 16:18:38 -
151****8202 不能申请的,现在申请只限本地户籍 2014-05-26 09:03:37
-
133****3622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要是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先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2014-05-25 14:18:41 -
143****0755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2014-05-25 09:09:50 -
138****2398 西安经适房申请条件有:申请家庭人员中至少有一个取得本县非农户口3年(含)以上;收入房价比在1/4以下,即:申请家庭上一年度总收入与本县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之比在1/4以下,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售价暂按2200元(具体价格以**公布为准)来测算,则申请家庭上一年度总收入应在38500元(2200×70×1/4=38500)以下;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必须是取得结婚证书的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包括离异人员);家庭为无房户,或虽有住房(包括已享受的房改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及因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但建筑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家庭。 申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簿不在一本上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夫妻双方上半年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现住住房产权凭证。租住他人私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租房协议及单位(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现住住房为商品房(含拆迁安置房)且产权在申请人子女或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需提交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提交拆迁安置协议)和购房**;
5、申请人已婚子女、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和现有住房在本市的,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和现有住房产权凭证;不在本市的,由夫妻单位(街道)出具不在本市的证明;
6、申请人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科级(部队营级)或以上级别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7、申请人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和离婚有关材料。经法院调解的,提交《民事调解书》;经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提交《离婚协议书》。 2014-05-24 09:07:38 -
146****7918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购买流程如下:
1,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按《审核表》要求如实填写,由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并盖章,准备其他相关资料
3,携相关资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和审核表进行初审
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4,网上公示,无异议,签属购买意见,申请人领取已通过批准的《审核表》(申请人资料齐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5,申请人凭已批准的审核表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
6,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709室 2014-05-23 19:28:42
-
答
-
答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7E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7E30000元。 3、申请程序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三口之家可购买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的房型(二人按三人计),以上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有西安市的城镇户籍,而且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的政策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需要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不能超过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而且申请人的家庭面积不能够高于政府所制定的标准,并且在申请经济适用房,三年之内没有房屋赠与或者是转让的行为。西安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比较苛刻,申请人名下不能够有价值超过15万元的车辆,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公司、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者有相关的运行车辆的都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对于所申请人的个人婚姻状况有离异或者是再婚需要超过三年以上的离异时间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且申请人的年龄需要超过25岁。
-
答
楼上的正解了!
全部2个回答 > -
答
西安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要提供的资料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