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是各位购房者都不想遭遇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办呢?如果处理得当的话,或许还能够有所补救,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下面小编为您支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利益,一起来看看吧!一、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1、购房人严格履约购房人的对于购房合同履行不当很容易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故需特别注重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把网签、贷款等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合同约定不明也会导致履行受阻,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2、证据充分交易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现卖方存在转卖他人的违约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3、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即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上述情况即使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客观上也无法实现。二、对于卖房人而言“一房二卖”未必获利更多,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可能要赔偿买房人的房屋差价损失。三、购房人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及补救措施:1、签约前做好调查,明确欲购房屋的性质,避免合同因此无效或者履行不能。2、认真准备,细化合同条款,方便合同履行。3、特别注意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等条款,如明确“一房二卖”禁止性内容,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力求对卖房人的逐利心理产生震慑作用。4、发现违约后,及时采取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限制措施,避免房屋在诉讼期间完成过户。5、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中介公司的责任,如确保网签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之前标的房屋是否曾经网签等情况的查询,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署后督促双方进行网上公示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等。以上就是防止出现一房两卖造成我们利益受损的方法,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各位购房者合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
全部4个回答 >请问婚前申购婚后自己供房的权益保障?
152****1584 | 2014-05-21 1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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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718 您好!房子是你们婚前全款购买,但是房本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只要您能出具婚前您付款的相关证明就可以起到作用,而且您不用太担心,婚后房产证上面是可以加名字的,只要你们能出具结婚证拿着房本、身份证到过户大厅办理夫妻之间加名字就可以。而且还可以夫妻之间更名。手续都比较简单。 2014-07-04 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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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071 现在3年即可上市,可以加名字管用的(您要保留您的还贷钱款的证明),还要考量夫妻关系的年龄 2014-05-24 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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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921 您好!
房子是你们婚前全款购买,但是房本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只要您能出具婚前您付款的相关证明就可以起到作用,而且您不用太担心,婚后房产证上面是可以加名字的,只要你们能出具结婚证拿着房本、身份证到过户大厅办理夫妻之间加名字就可以。而且还可以夫妻之间更名。手续都比较简单。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4-05-22 13:57:29 -
131****7340 这个以现在的政策来说是避免不了的,因为现在只要你有房子就属于共有财产,虽然房产证上面没有您夫人的名字,但是以现在政策来说财产是属于共有的,不过您是去卖房的话,只有是您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不通过他们就可以卖掉. 2014-05-22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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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421 协议该房产归你个人所有并公证把上述情况,都写下来,双方签字即可。订立一份财产协议可以了你与丈夫签订一份协议,明确该房全部由你出资,他未出资,产权全部归你 2014-05-21 17: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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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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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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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协议都是有一定风险的。风险避免不了的。如果实在是想买的话,去协议公证一下的。起纠纷的时候胜算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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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保障,小产权没有房产证。连证都没有,还怎么谈得上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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