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1] 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3] 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七大圈套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一、“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二、“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四、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五、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六、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七、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5个回答 >请问购置商品房(新房)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多久
153****7218 | 2014-04-25 19:19:15-
141****0463 您好,土地是国家所有,人们只有使用权。土地一般有五种用途。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所以要看开发商申请用于那种用途。如果权限满了,建筑物还在,可以选择补齐地价! 2014-04-28 11:05:32 -
153****0701 哪不行的,一手商品房必须要到房产局备案。 2014-04-27 2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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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487 你可以拿房产证到房管局,进行核档一切都清楚了。有其他置业有关问题。可致电:李志通 2014-04-27 1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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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963 你再开发商那报了以后就会直接网签既然网上已经备案了那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2014-04-27 14: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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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479 一般来说土地从国家批给开发商%7E这中间的使用权是70年%7E您再从开发商那里购得一手商品房%7E您的使用年限就得看开发商是什么时候批的地了%7E!
如果您有幸把那房子使用权的时间注满%7E那您就该拆拆%7E该迁迁%7E该给钱给钱%7E! 2014-04-26 18:54:04 -
148****8709 这说明你的房子的土地性质可能是商业用地,要看到手以后的土地证上面的记载。根据现有的政策到期后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经过土地部门批准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出让金没有多少钱。 2014-04-26 1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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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627 当然可购买.
5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014-04-26 10:06:58 -
158****1510 年限到了可能会要续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不是按房子评估价来算的,是按土地占用面积*地价基数。没用强拆这种说法!再说28年以后的事,土地政策随时会变,领导5-10年也会变,港澳台土地都是永久私有产权的...谁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变天呢?当然,考虑到未知风险,人家买你的房子只用28年的土地使用权,关键还是价格有没有吸引力! 2014-04-26 09: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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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301 28年说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但28年以后的拆迁补偿数额,任何专家现在都无法估计。物权法已经明确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至于拆迁和土地征用之类的事情,依法进行是不可避免的,但都会按市场价补偿为基本原则。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面积不会小于拆迁房面积,价值补偿比照拆迁价执行,绝不会让拆迁户吃亏是可以肯定的。 2014-04-25 19: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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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已经买了房的朋友现在住的都是商品房,而大家**愿意纠结就是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来说,购房者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但是很多人都担心那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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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么,究竟我们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购买的商品房几十年后产权到期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不过如果可以续期,商品房的质量必须满足居民使用的条件,所以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如果可续期,有必要由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商品房质量是否合格,然后再确定续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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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有关系,应该是可以买的,现在的房产开发时,开发商都是一个大土地证,在开发完成的同时,开发商有义务为每一户业主办理分项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中,除掉公共建筑用地(如土地总面积内的,公共的幼儿园、**、社区用房等叫公共建筑)单独分割出来办理公建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外,剩下的其他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必须为每户业主办理与房产面积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平时所说的分项土地使用权证书。只有两证齐全今后才方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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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已经买了房的朋友现在住的都是商品房,而大家**愿意纠结就是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来说,购房者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但是很多人都担心那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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