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指项目开发的实际运营的一方,发展商是指为开发项目提供资金的一方。举例子说就是,甲给乙1000万去做项目开发,甲就是发展商,乙就是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是与开发商签。
发展商要求取回合同
155****8726 | 2014-04-25 18:46:49-
148****5650 只能去法院打官司, 2014-04-28 09: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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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798 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2014-04-28 09: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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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451 发展商是指策划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并筹资建设的房地产公司。房地产主营企业必须向房地产业务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 2014-04-27 2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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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766 合同一共6份,开发商手里要留底一本,客户自己手里也应该有一本,如果开发商是无理由要收回所有剩余的合同是不应该的。
答案补充开发商没有权利利用这个理由扣押客户的合同,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联合所有业主告开发商,而且逾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扣押业主购房合同更是错上加错,官司如果赢了还可以要回一笔钱,总之楼主大可不必担心,合同可以不给开发商,建议研究一下合同,看看还有什么漏洞,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或业内人士。
答案补充这就没有道理了,开发商没有资格押房产证,而且合同上都有写交房后多长时间内要把产权证办理下来,楼主可以看下合同。
有两个方法解决:第一,联合起来找律师打官司,开发商没有权利扣押房产证。第二,既然开发商已经把房产证办下来,就说明手续没有问题了,你可以到房产局把产权证挂失,然后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再补办一个产权证。 2014-04-26 14:53:37 -
138****0671 不能!物权法规定范围产权是以登记为准! 2014-04-26 1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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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389 现在的商品房交易都是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网上备案的,也就是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房产网上就能查到备案登记号,但很多城市另外还要对合同进行人工备案登记,这也就是签订完合同后,开发商会收走合同一段时间的原因,但是如果再次发回来,查看到合同上已经有加盖当地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公章后,再次收回就要询问原因了,一般没有理由拿取客户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要用可以协调一起办理的。
不过只要网上备案了,记住合同编号及查询密码,您可以在网上看到您的合同状况,也是有效的。纸质合同销毁要双方当事人在场才可以进行,除非有暗箱操作。 2014-04-25 20:22:54 -
137****2925 估计开发商把手里那份弄丢了 2014-04-25 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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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发展商?答
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个问题,经常把发展商和开发商混为一谈.其实不是一回事.简单地讲:发展商是出钱的(即投资商),而开发商才是真正盖房子的(项目公司).举例说明:某钢铁厂,他的主业是炼钢,但是因为他经营的好,有许多的闲钱,那么他就想投资,投什么呢?当然是什么赚钱投什么喽!所以他就投资房地产,但是他没有做房地产的经验,所以他就找来开发商(项目公司)替他盖房子,大家一起赚钱.做了一段时间以后他越来越有经验了,他就可以甩掉开发商,自己既做发展商(投资商),又做开发商,钱就可以赚进自己的口袋了.这就是为什么房地产市场干什么的都有的原因.比如:绿城公司,他的主业是做城市绿化的,但是绿城现在已经是很有名的开发房地产的公司了.现在在人们的头脑里有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只要开发房地产就一定赚钱.这是非常错误的.从拿地到房子出售,每个环节发展商都要冒极大的风险.大家只看到发展商赚钱了,没看到发展商破产的.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就是要留下真正有实力的发展商,淘汰中小,没有经验的开发商.这才是对老百姓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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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指项目开发的实际运营的一方,发展商是指为开发项目提供资金的一方。举例子说就是,甲给乙1000万去做项目开发,甲就是发展商,乙就是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是与开发商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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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几千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绝大多数是项目公司,即为开发某个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公司。这些项目公司往往将注册地设在一些远郊区县,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远郊区县为了吸引**,对企业的税收、财政等方面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但实际上,这些企业的办公地点一般位于市区。应该说,单从注册地的角度,不会对购房者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权益被侵犯,是否必须到开发商注册地所在区县才能提起诉讼呢?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因为我国对于房地产案件,一般实行专属管辖制度,即只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其他法院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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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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