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全部4个回答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何办理?
147****7032 | 2014-04-25 13:25:05-
142****5359 男方婚前按揭买方,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还完贷款,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别人的名字的。
三个方案给你参考:1. 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就能办理房产证变更名字。
2. 征得男方同意,双方去公证处,签定一个赠与协议,将房产的产权分一部分赠给女方,然后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即使不能加名,将来即使离婚,也可以依据协议要求部分的产权,可以转为现金。
3. 婚后共同还贷,即使将来离婚,婚姻法规定,房子判给男方,女方能得到还贷部分及利息,还有房产增值部分的房款。这样,即使不能加名,作为女方也不是非常亏。 2014-04-28 09:23:41 -
133****1481 可以的,拿结婚证、房产证到交易中心去加名就可以了 2014-04-27 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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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630 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当于一次交易 2014-04-26 18: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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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44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身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无论是否登记,这里有个误区,就是共同财产与房产权属问题。
首先根据现在的婚姻法,婚前购房属于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有,但是房产权属不可分,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房产证加名字作为共有人,并不复杂,婚后携带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先去银行办理贷款变更手续,然后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共有人登记。
只有你朋友及其配偶的书面协议,如果做公证后会更充分。 **好也补充一点:请你跟你朋友说,法律之外是人情,也许那才是**重要的,信任更重要,很多的纠纷来自权属不明,但更多的纠纷来自信任危机。 2014-04-25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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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有出资,那么双方可以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女方享有多少份额的产权。此协议对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女方没有出资,那么即使签署了协议,还必须将女方名字登记到产证上,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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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如果还是婚前的房产,想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前提条件是在房贷已经还清的情况之下,在男方和女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加名字的流程就比较简单,只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婚前所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部门直接办理房产证加名即可,而且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不是特别高,一般在20个工作日之后就能够领取到新的房产证。但如果说按揭房,仍然处于还贷款的阶段,还是自己的婚前购买房屋就需要先把贷款还清,然后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再得到银行的同意,并且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够重新办理过户添加名字,虽然说流程比较繁琐,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在添加完名字之后,可以再次到银行办理抵押申请。但如果说不想解押的话,是没有办法变更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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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按揭房想要加女方名字的话,需要先把贷款还清之后再变更登记,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我国现有的规定,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并且支付按揭费用,而且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话,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而且因为已经办理了按揭,所以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不能够随便加名字的。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无论有没有配偶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一方自己购买的房子,在结婚之后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房屋的产权就发生了变化,想要添加名字的话需要先节庆之前的贷款,办理了解押手续之后,再准备相关的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包括有个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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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办下来,也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想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添加名字的方式来办理了。男方可以和女方签订产权变更协议,赠与或者买卖方式都可以,不过赠与还要经过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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