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按照两年的利息还进行支付的。
全部2个回答 >我租赁的房子即将面临拆迁,合约十年,目前使用两年。我的营业损失是怎么计算?
147****2912 | 2014-04-22 18:54:01-
133****2017 如果合同上有注明拆迁日期的话,他提前了你可以找他们协商一下. 2014-11-06 1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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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236 如果合同上有注明拆迁日期的话,他提前了你可以找他们协商一下. 2014-04-25 13: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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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981 合同上没有的话只能协商解决,这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2014-04-25 09: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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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534 跟业主只能按合同中的约定办。因为城市规划进行的拆迁,应属于不可抗力,而且是不可预见的(如业主事先已知则除外,但要有充分证据)。
但由于拆迁已经给你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你可以跟拆迁部门商量补偿办法,一般拆迁部门会予以考虑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2014-04-22 1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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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满两年从确权日期算起,就是契税缴纳日期。国税发〔2005〕89号中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2、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3、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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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满两年的计算解析如下:1. 房产证满两年从确权日期算起,就是契税缴纳日期。2. 国税发[2005]17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2005〕89号中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3. 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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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免税的。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政策,取消营业税的征收,改为征收增值税。2.当事人契税缴纳满2年,虽然房产证登记时间不满2年,过户该住房也是免征增值税的。3.营改增的计算规则: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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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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