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房子有继承要么是遗嘱要么是公证...使用权房无法继承。。。。。。...使用权应该是继承不了的,产权的才能继承的!...
全部8个回答 >房屋改造后原房子的使用权
145****5889 | 2014-04-22 16:15:15-
143****0205 属于行政划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没有购买土地使用权(类似现在的经济适用房)。这种房子在拆迁中因开发商需要另行征地,补偿费非常低。具体补偿标准各地不一。 2014-04-25 1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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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266 使用权还是你的,任何人不能强制征收。如果需要,必须给予补偿。,国家为什么要补助你修新房子??? 2014-04-24 20: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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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335 你现在对这个房子是有使用权的,任何人不得征收。 2014-04-24 1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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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078 使用权还是你的,任何人不能强制征收。如果需要,必须给予补偿。,国家为什么要补助你修新房子??? 2014-04-24 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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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986 直接去交易所办继承就可以了。就本费80没有其他的费用了 2014-04-22 17: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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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475 你现在对这个房子是有使用权的,任何人不得征收。 2014-04-22 16: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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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 ;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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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房子,产权是终身的,但有土地使用权,一般在60年左右。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要看是哪种,如果是部队,民航这样的集体产权的房子,但已经卖给个人,有合同,就是没有独立的产权证,可以买卖,产权也是终身。这样的房子土地使用权规单位。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的话,应再签再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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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得纠正一个概念: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无期限的。只要该套房屋没有灭失(灭失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的,如地震、海啸、火山爆发、龙卷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也可能是认为的,比如拆迁),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永远存在。您说的“七十年使用权”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如果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会自动续期。不过,自动续期时要收取国有土地使用费。收取的标准,国家还没有出台,因为目前所有中国人购买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还没有到期,所以国家也不急于出台收费标准。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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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属性质是所有权,不是使用权。2、土地的权属性质是使用权。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70年,工业是50年,商业旅游是40年,如果是住宅土地快到期的话不影响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4、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什么是“两不一正常”呢?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这是《物权法》149条讲的,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我们现在是按有偿怎么收费,无偿怎么收费,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我们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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