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维修基金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缴纳;新建商品房已经在交易所登记备案了,开发商给你开具了购房结算发 票,具备以上两条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了;是在交房以后;维修基金是在物业公司给你的房屋修缮后,物业公司凭证明去申请领取维修基金。第二个问题:在《商品房购房合同》中会有约定办理产权证时间,通常是交房日算起不超过180天。如果是交房后一年半似乎有久了。第三个问题:贷款买房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保留你的产权证原件,也有的银行会把产权证原件交给房主,银行只保留他项权证。
全部8个回答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
145****6148 | 2014-04-22 13:10:17-
142****1145 按理没有正式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但是开发商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你小区现在所谓的物业其实就是开发商!业主大会是经过所在地居委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组织,召集所有业主来召开的,并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1.物业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是同一个基金.
2.物业维修基金物业只是代为收取,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不是的!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2014-11-06 18:04:08 -
148****7297 按理没有正式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但是开发商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你小区现在所谓的物业其实就是开发商!业主大会是经过所在地居委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组织,召集所有业主来召开的,并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1.物业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是同一个基金.
2.物业维修基金物业只是代为收取,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不是的!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4. 物业代收后开收据,以后物业上缴后,有物业维修基金专用收据,会和你们换的!
5.对的!全国各地有些区别,一般是按房价的2%-3%缴纳,大多地方按2%计算! 2014-04-24 09:36:41 -
134****3323 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总额交纳。要想少交钱的话可以把合同金额写的低一些。 2014-04-22 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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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155 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二 2014-04-22 13: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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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维修基金怎么转让?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的产权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结余的情况,而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过户。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有电梯的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二手房维修基金的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3)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要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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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维修基金答
物业维修基金是在你办理贷款的时候就要办理的 契税是在你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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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根据此规定,当二手房交易完毕,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后,房屋所对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随之过户。但是,购房人应该持有相关手续证明,到原专项维修资金托管银行办理账户更名手续。注:提问中的【物业维修基金】,按照国家正式文件,已经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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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 也称为 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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