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家方式处理或者直接分,不过先弄清楚是不是房产,不要一看见房子就给定义成房产
全部3个回答 >兄弟和我争房子
157****9572 | 2014-04-20 12:20:11-
146****2119 1、不可能得到全部房产。你自己也说这是父母的共同财产了,你父母各有一半。是母亲去世父亲在世吗?那母亲的一半财产应该由你们几个子女(放弃继承的除外)和父亲等分。你父母能处分的财产就是他自己的一半及继承你母亲的那部分
2、照理说,即使是母亲去世后买的房子,用的钱仍然是你母亲生前与父亲的共同财产,分法应如上。不过一般是不会这样做的(太麻烦)所以只要你父亲承诺把房子给你,那么根本不用诉讼,房子就是你的。建议**好让你父亲写一份赠予合同或在遗嘱在写明,不然难以证明父亲有把房子给你的意思表示
3、既然不想一起住就协商解决喽。**好的方法是其中一人给另一人与其对房子所有权部分相等或相近的钱款,另一人承诺拿到钱款后房子给付人(给钱的那个)所有。而且订立书面合同或承诺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要去法院打官司,一来浪费时间二来浪费诉讼费,其实很多事情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协商不成再诉诸法律也不迟嘛%7E要说什么的话,只能说在各个步骤**好都订下书面合同之类的,不一定要公证,只要合法合理,这样可以避免以后的很多麻烦 2014-04-23 09:37:45 -
157****8351 您奶奶如果有遗嘱或者这套房子您有付款凭证的话直接给您兄弟看复印件就可以了,不行就上法院。如果只是您奶奶口头承诺的话就比较麻烦,除了您父母之外您和您兄弟都是继承人,按照继承法都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坏的打算就是按人头平均分配。 2014-04-22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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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705 如果你们的房本上有份额一说的话可以用法律解决
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的份额或共有说明的话.那没有办法解决.
只能卖了就卖了
再说
你套房就一个本
他卖了以后是用合同吗?
没有过户的话.那协议没有效吧. 2014-04-22 09:11:52 -
147****2837 你好!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谁的,房产所有权就是谁的。如果没有办理三弟的房产没有过户给二哥,二哥没有权利卖掉! 2014-04-21 19:14:16 -
133****5285 如果产证上是你们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您们的,你兄弟争也没有用。 2014-04-21 17: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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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206 如果现在房产证是你爸爸的名字,那么任凭他们起诉你爸爸,因为这个房子已经是你爸爸的财产了,告诉你爸爸不能说更不能承认是遗产!
只要这样坚持下去,他们是告不成功的,官司一定赢!因为法律重证据,而现在的证据就是房子是你爸爸的,而不是爷爷奶奶留下的遗产,如果提到当初为什么过户给你爸爸,就说当时大家是以此为条件让你爸爸养老人,是你爸爸出钱养老人,不也就是买的一样吗?否则怎么会过户给你爸爸?再说房子是在奶奶在世时过户的,怎么会是遗产,只能说是给予,是爸爸付出的回报! 2014-04-21 14:30:27 -
144****7500 这个问题你们要坐下来谈了让他先去别的地方了解下到时候煮一桌好菜备上好酒这个房子就是您的了! 2014-04-21 0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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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28 除非你母亲可以证明购房款是由她出的! 否则房屋就只能认定为你姥爷的遗产, 由子女继承! 2014-04-21 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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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663 被拆迁主体为您的母亲,拆迁协议补偿的法定对象是您的母亲,按照协议的时效性来讲,目前阶段不具备转让(包括赠与、继承)的条件,房产产权确认登记在您母亲名下后,方能进行转让,这里也需要题外说下,尽量不进行赠与或者继承,因为我国对(直系亲属间)继承和赠与行为暂时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被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再次上市交易时需要对房产征收差额部分的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我想这个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即使转让,您母亲的房产也直接过户给您的情况下,在您母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前提条件下,只需要争的财产的共有人(您的父亲,或者有第三方出资的情况下)的同意,即可转让给您。
如果在您母亲百年之后,且未对该房产进行遗嘱,还需要征得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转让到您的名下。 2014-04-20 16:35:55 -
147****2295 那就看你们的产权登记上是谁的咯,以产权登记中心的为准 2014-04-20 12: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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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注意:非“房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与第3种情况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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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克而瑞发布了《2017年1-10月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排行榜》。其中,融创中国10月单月合同销售439亿元人民币,1-10月总计销售金额2483亿元,晋级房企销售TOP4。 这是融创中国今年在房企销售十强中的第三次名次提升。2017年,融创1-7月以1308.1亿元的合同销售金额位列克而瑞销售排行榜第6位。今年1-9月,融创再以2044.3亿元的业绩,晋升行业TOP5。 此次晋升行业四强,融创中国坚持区域聚焦和精品战略成为当下业绩持续增长的**大动力。 融创10个月内排名三连升 融创中国实现在今年短短十个月内销售业绩排名三连升,也是TOP10房企阵营在今年三季度业绩增幅**大的房企。 数据显示,融创中国10月单月合同销售439亿元人民币,创造了连续两个月单月销售破400亿的骄人业绩。 克而瑞公布的数据显示,龙头房企中,融创、华润、碧桂园在2017年三季度都实现了业绩环比提升。其中,碧桂园环比第二季度增长0.4%,华润环比增长13.4%。融创战略聚焦,得益于并购市场的口碑与能力,厚积薄发,在第三季度销售业绩环比增长了39.9%。 资本市场也持续看好融创的发展潜力。近日,野村证券发布报告称,预期融创的核心净利将在2017-2019年大幅增长,重申融创为首选股票,目标价提升至每股港币48元。德意志银行报告表示,继续维持买入评级并大幅提高目标价至46港元。 业绩攀升源自高品质人居产品 克而瑞数据分析,碧桂园、恒大、万科、融创这四家企业,位列前四强,规模优势明显。这四家业绩强劲的企业,前三季度的新增土地面积也同样是“行业四强”。而规模所致,其在财务金融方面的综合能力也位居前列。 除业内普遍认为的**关键的“钱”与“地”两个因素,无论是现金流还是土地储备,融创都具有**优势,同时,融创也是TOP10房企中中唯一坚持精品住宅和服务的企业,其高品质人居产品在主力市场得到一致认可。 截至目前,前四强房企的合计合同销售额已近16000亿,显示行业集中度再度提升。行业人士预计,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前四强房企今年全年销售额有望突破2万亿,以全国约10万亿的总量来看,四强房企将占据20%的份额。 对于市场发展的前瞻性预判,是融创在过去几年里崛起的根本。早在2014年起,当全国楼市低迷之际,融创逆势并购,为公司在2016、2017年的高增长奠定基础。 不仅如此,融创中国产品定位明晰,从代表国际视野的壹号院系、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桃花源系到代表城市人文的府系,都早已得到一二线市场的认可,成为主力城市引领城市文明的封面之作。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引领“美好生活” 正是得益于上述这一坚定的企业战略和价值理念,融创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满足城市人居升级需求。 十九大报告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当前,房地产去投资化趋势明显,当一个家庭需要购买一套房子时,更倾向于更具自住功能、品质以及服务有保障的物业。 作为长期专注于精品住宅的房地产企业,融创一直以为客户提供改善人居以及高品质的服务为目标。以追求“美好生活”为目标,正是融创未来的发展愿景。“融创不管到哪里,都着力于精品打造。”这也是融创中国董事会主席孙宏斌一贯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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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列入2017年秦淮区重大项目的“石门坎装饰大世界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正式启动征收工作。由于这一地区脏乱差现象突出,周边居民对整治、改造盼望已久。装饰大世界危旧房改造项目拟征收地块东至紫金西路,南至光华路,西至御道街,北至护城河,占地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征收范围内有石门坎后街居民117户,装饰大世界、五洲装饰城两个建材市场及白下环卫所等单位。该项目负责人邢国斌告诉,这一片区基础设施老旧,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两个建材大市场,作为一个城区人流密集的大市场,消防安全问题也一直是市、区两级政府的一块心病:该区域是南京市消防支队连续三年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但由于市场是由原来的工业厂房改造而成,存在诸多先天不足,没有必须的消防通道,易燃的建材多,喷淋灭火设施等都无处建设,根本无法进行整改,只有彻底关闭搬迁才能解决。家住石门坎后街的一户居民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些市场根本没有污水排放渠道,很多污水直接排进了背后的月牙湖中,造成湖水污染、黑臭。此外,由于市场内人多且杂,占道经营、违停现象突出,盗窃等案件频发,我们住在周边的居民这么多年都吃尽了苦头,政府这次搞环境整治,彻底改善环境我们是举双手赞同”。“附近老百姓多次写信给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议尽快进行整改提升,改善城市生活环境,造福周边群众。”所在辖区月牙湖街道张振丰主任表示。“按照秦淮区‘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的工作部署,以南部新城开发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南京东部地区城市功能品质,这一地块的环境改造势在必行。”秦淮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该区已将装饰大世界危旧房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列入2017年区级重大项目,并于3月6日下达征收决定,全面启动项目实施。计划5月底完成地块整体征收工作,征收出来的土地,将建设与北侧明城墙景观带呼应的沿河景观,而其他地块,也将保留其部分公益属性,建设完成之后,光华路西段和御道街南段的城市品质将得到明显的提升。去年11月,项目实施方已提前进场,进行政策宣传等前期工作。截至目前,石门坎后街117户居民中,已有100余户顺利交房,广大百姓用实际行动对这一民生项目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而对于两大市场,邢国斌表示,按照南京市的房屋征收条例,他们本可以直接与产权人进行协商补助,但考虑到经营户实际情况,他们已经将方案做得更细,结合各经营户的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到小业主的利益,确保在照顾市场产权方利益的同时,市场内经营小业主的利益也能得到**大化的保障。为了保证经营户平稳过渡,项目实施单位壹城集团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润泰市场等各大建材市场,筹集了1000多个经营摊位,用于解决有需求的经营户后续经营问题。目前,壹城集团、月牙湖街道、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正积极与五洲装饰城及装饰大世界等相关单位产权人洽商,同时结合市场内1500多个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实际困难,制定合理的分流补助方案。“方案相当细致,将锁定到具体的每个经营户的实际问题,请广大经营户放心。”秦淮区司法局副局长何远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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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有一继承人找不着,所以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各自应该享有的份额,几个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由一个或几个人出钱买下该房产,或者由法院拍卖该房产。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形式确定你享有的财产份额,按照物权法规定,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设立物权,有法院生效判决,可不办理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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