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经济适用房在未满5年,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全部11个回答 >人转让郑州**江路买经济适用房
133****2784 | 2014-04-18 21:53:11-
141****9966 对于经济适用房上市,国家曾经有过专门规定,购买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郑州市在2001年的时候,为了激活二手房市场,曾由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措施,放宽了条件限制,规定只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目前,这一政策仍在执行。转让经济适用房直接到郑州市房管局一楼交易大厅即可办理,转让时只需再补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其标准由国家制定,办理时交易大厅微机自动显示。 2014-04-21 12:32:17 -
138****0983 盛世之都小区是可以的 2014-04-21 10: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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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015 你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吗?转让的也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2014-04-19 21: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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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济适用房转让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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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房价的高涨使得很多人把目光转向了经济适用房,因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的价格。那么郑州经济适用房均价是多少?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很多限制,也有很多人质疑郑州经济适用房房价低,下面小编就这些问题给你整理出关于郑州经济适用房均价的详细信息。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根本区别是,前者在建设中政府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如土地是划拨的,免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绿化费,减半征收人防费,有的收费是按照**低限收取。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为了让利中低收入家庭,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在过去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开发商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均价进行销售,但允许降价。新的细则规定,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就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幅度**高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 按照规定,郑州经济适用房基准价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其中开发商的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基本建设成本的2%,利润不得超过3%。小区内经营性设施、开发商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与开发无关的捐助、各种违约金等费用不得摊入建设成本。 按照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测算,在地段、楼层、建设机构等方面完全相同的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每平方米大约要便宜300元。但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有些政府给予的优惠要不来,比如土地出让金,在出售时还要缴纳。 至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解释说,主要是依据国家政策进行的调整。如果加上开发商允许的3%利润,再加上3%的上浮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在目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会大大激发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 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基准价格。对分割零售单套住房的,应当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上浮幅度不超过3%,但下浮幅度不限。规定明确要求,即使整幢房屋或单元环境再好,在有限方位内的整体价格涨幅**高也就是3%。 按照细则要求,经济适用房价格在开工或销售前,由物价局会同房管局确定房价,然后向社会公布。但事实上,由于影响房屋成本变化的因素较多,一般来说都是在销售前,开发商才申请核算住房成本,确定房价。另外,核定房价的资料之一就是销售许可证,一般在房屋建设到两三层才申办下来。按照要求,只要资料齐全,物价和房管两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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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因些产权上能变更为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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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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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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