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婚后办的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6个回答 >我是1995年结婚,现在一方的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32****6391 | 2014-04-15 19:11:20-
136****9524 请问我老公跟我结婚前买的房子 如果他自愿跟我签个协议 证明房子也属于我 在法律上 有效吗 2014-04-17 19: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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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599 看要赠与谁了,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要出售的话只有产权人权利签字才有效,如果产权人是你,那么你爱人是没有权利赠与别人的,除非有你的公正委托 2014-04-17 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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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605 如果是合法夫妻,房产属两人共同财产。但是另一方的财产大于你的 如果满意,请采纳 2014-04-17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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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684 现在新的婚姻法这房子不是共同财产,产权人是可以赠与给别人的。 2014-04-16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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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683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房是属于个人财产 2014-04-16 11:08:49 -
131****5598 按照法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4-04-16 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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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574 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部分,就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014-04-15 1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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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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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买房的话,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无论登记是谁的名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定了当地的公证处公证,并且明确约定是归属于个人的财产,则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在结婚后,一方以婚前财产买房,并且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这种行为被视为房屋赠予,所购买的房屋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但现在在这生活当中,有很多都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除非有当事人的另外约定,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同作用,所以一方如果想要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话,经过评估之后,需要把另外一部分的份额以金钱的形式进行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双方都不交房子的话,可以进行判断,然后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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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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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就属于谁。假如结婚前男方买房,房子应属与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由此可知,做了公证的房子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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