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所有房产加上妻子的名字,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全部4个回答 >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153****6137 | 2014-04-13 19:59:18-
133****8587 小三归他,房子归你。 2014-04-16 19:43:15
-
154****0351 既然产证上有名字,离婚的话,男方是可以得到一半房产的。 2014-04-16 09:44:06
-
142****2265 先要看离婚男方有没有过错,还是协商离婚。二,看当初有没有出资,以及出资的比例。要是没有出资,有名字,女房有出资凭证在,男方是没有份的,要是男方出资没过错就有份 2014-04-16 09:17:43
-
153****7133 离婚都有离婚协议的,双方会协议解决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若是双方都坚持要房子,那么就会放弃其他的一些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协商解决,法院判决也是每人一半。 2014-04-14 17:47:05
-
155****2472 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此次解释(三)中**受关注一点在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确立。根据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夫妻或双方家庭买房产权证登记时,律师建议应明确各自支付金额的份额,并明确按出资比例拥有产权。这样,即使未来婚姻破裂在分割财产时,双方也不会因为对所得部分产生异议。如果仅仅只是一方出资的,是否将对方的姓名也写上去,需要认真考虑。因为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则意味着权益得到了确认。
情况三:男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婚后房贷部分由女方归还。但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上只署男方名字,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女方能否享有房屋产权?
按照**新出台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吴卫义表示,这种情况应当理解为婚前财产的投入在婚后转换成物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的一个转换。至于婚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债务,实际上银行放贷是在结婚前完成的,当事人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已经完成了出资行为,不能因为婚后债由谁归还而影响物权的归属。
但在这种情况中,即使男方返还了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对于女方来说还是感觉吃亏。因为在目前房价高涨的年代,当年的几十万如果不用于还贷,自己可以买一个一室一厅。但现在即使有了这几十万也买不到一室一厅。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又是另一个争议。
“一般来说房子是谁的,增值就是谁的。另一方不能享受增值部分。”吴卫义告诉记者,如果是投资行为,婚后收益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但目前很少把“买房”认定为投资行为。所以主流的做法并不支持将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财产分割,但这次解释(三)也有了一定突破。
此次解释(三)中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2014-04-13 20:13:32
-
答
-
答
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婚前买房分配问题。1、 一方出全部房款,无银行贷款的情况: 一方出全部房款又并未向银行贷款的,建议产证办到出资方一个人的名下。当然,由于年轻人财力有限,可能部分房款是父母出资的,而父母担心如果将来离婚的话是否会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配。但由于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所以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2、 一方出**,余款用银行贷款的情况: 一方出**,余款用银行贷款的话,贷款必然要用婚后的共同财产来归还,而按上海法院的做法,婚前购买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离婚时房屋产权还是出资方的,但婚姻持续期间共同归还银行贷款部分中的一半归另一方。这样,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另一方享受不到房价上涨的收益。因此,如果产证做在出**一方一个人的名下,对另一方是不利,建议另一方考虑到这个因素。 3、 双方出全部房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出资金额可能不一样,建议不仅要将产证办在双方名下,而且要将各自的出资情况写一个书面协议,以明确各自的出资份额(如本案的情况)。当然,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写书面协议可能并不容易被接受,但可以用其它的办法来证明各自出资的份额,这样一旦有纠纷可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金额。比如从个人的银行账户直接划款。 4、 双方出**,余款用银行贷款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除产证办在双方名下并写书面出资协议以外,还要考虑到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因素。比如,房价100万元,**40万元,其中男方出资30万元,女方出资10万元,商业贷款40万元,公积金贷款20万元。如果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以男方一个人名义贷的,那么,男方的出资就是90万元,占9/10,女方的出资10万元,占1/10。因为,商业贷款也好,公积金贷款也好,都是男方个人的借款,男方将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当然也应算作出资。 婚后买房,按夫妻共同财产算。一人一半。 帮我设置**佳哈。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
全部3个回答 > -
答
首先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 现在离婚都给按照新婚姻法来 所以 房子归男方所有 (如果是**加贷款 你得拿出证据 证明你还款了) 家具装修什么的 你得有发票证明是你买的 要不真的没办法 就得看你老公有没有良心了。关于抵押房子 你们现在没有离婚 他背着你抵押 侵害了你的权力 你可以起诉他不背债,现在问题 你不用纠结房子了 如果房子上面有你的名字 你可以要求一部分的房款 要是没有 根据新婚姻法 这房子跟你没关系 除非你有证据表面这房子中有你的钱 比如 银行信息 发票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