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部4个回答 >婚前买的房子男方付的**款,婚后一起还的贷款,那么房子如何分割,属于共有财产吗?
153****6324 | 2014-04-13 18: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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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010 依据**新的司法解释和你叙述的情况,这套房子肯定属于男方,很难证明有女方的份。
孩子的继承权也要看父亲的意愿而定。
即使男方有过错,通常也是在分割共有财产时酌情给予倾斜,不能违法侵犯男方的物权。 2014-04-13 18: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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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该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既然是婚后购房就还是在双方名下的,均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判决结果是这么说,虽然新房是使用老房子卖房购买的,但是结婚后购房,女方又帮其添加了部分房款,这个新房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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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子的所有权而言,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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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两个人结婚生活在一起,但是像房子这样的财产还是分清楚。那么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怎样才能成为个人财产呢? 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面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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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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