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税率0.6% 夺民财在新“国八条”之后,上海房产税也终于面世。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8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莫慌!此次主力仍然在假摔? 套牢的股票很可能有救了! 3月股市很可能发生巨变? 拉锯战背后暗藏的资金动向! 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印证了本报之前报道,采取方式是新购之时进行征税,即: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其就是我们之前说的,既往不咎,但是你不要新买了,新买就是投资行为。”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告诉本报。如果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就是对100万交易价格的70%,70万计算,其一年应该缴纳房产税420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告诉本报,其实新国八条中,已经让居民在第二套房子之后,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房,那么居民遵守了这条,房产税就大可不必了。至于房产税的用途,上海政府方面也表示,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这样就相当于‘劫富济贫’。”薛建雄认为,未来随着房产税征收税率以及覆盖面的推广,那么可以把高收入一群人的房产进行征税,用于弥补中低端保障房的建设。而另外一份上海财政局、地税局及房产局的答疑中也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因为目前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全部2个回答 >上海房地产限购及房产税细则
131****6519 | 2014-04-13 14:38:12-
138****7176 a.限购政策
1外地户籍: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2本市户籍: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3外籍人士:与原来一样.
b,房产税细节
1本市户籍:购买首套不管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二套以上按人均面积60平方米计算,超出部分面积x单价x70%x0.6%等于房产税,每年征收,一年申报一次。如卖掉前面一套变首套,以后可免交。
2外地户籍:有本**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自到卖掉为止。
3外籍人士: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房产税税率:面积x单价x70%x0.6%
面积x单价x70%x0.4%
后面将继续讲过户政策!
过户政策:
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人按上海户籍标准
2夫妻是上海人,父母是外地户口,上产证的话父母份额需缴纳房产税。
3如果购房人是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房产税的只需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过户,
4审税过户:下家需带好结婚证,户口本,未成年出身证,身份证,未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需民证局开未婚证明。
以上在过户前需审核15个工作日。
银行政策:认房认贷
上海市人民"我们公司"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我们公司",市"我们公司"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我们公司"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我们单位"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上海市人民"我们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2014-04-16 12:39:25 -
135****0403 昨天,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12条内容中**受关注的有两点,即“限购令”和“房产税”:从即日起,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针对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问题,上海明确,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此外,除了明确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外,上海还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据传将试点“房产税”的上海何时出台“‘国十条’细则”就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昨天,即国庆长假的**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业内观点
上海细则显示政府调控决心
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上海“调控细则”,昨天业内人士表示,从内容看,并没有严过“北京细则”,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海细则还表明,眼下房产税还是停留在“准备试点阶段”,真正落地还需时日。
业内人士强调,“上海细则的出台,说明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地方政府开始趋紧,开发商不要再对调控心存侥幸心理。”在他们看来,4月中旬“国十条”出台后,除了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实施细则外,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二线城市并没有跟紧出台实施细则。而此次情形俨然已经发生变化:节前即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调控新规,深圳、厦门等城市节前就出台落实细则,深圳版和厦门版“限购令”从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而10月7日——国庆长假**后一天,迟迟没有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的上海却紧跟着出台实施细则,“说明9月29日,多部委出台的新措施中,有关‘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压力,楼市调控也将因此趋紧。”
上海房产限购令细则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2014-04-15 22:03:33 -
135****334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4-04-15 09:29:34 -
153****9930 以家庭为单位,上少户籍可拥有两套住房(产权为住宅),境外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只能买一套住房。上海户籍以外的大陆人,只可拥有一套住房。2010年10月7号后新购过一套住房的,即使只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用户也不能在新购。
对于新购住房,如果超出,交易中心不予过户登记。
此限购只限新购住房,若由法律判决,继承等所得不受此限制。 2014-04-14 17:33:50 -
136****2530 外地人只准许买一套房子,上海人只准许买二套 2014-04-13 1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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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上海房产税细则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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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交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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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企业房产税和个人房产税大体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税务的计算方法上不同。企业房产税简而言之也就是对企业房产的产权人征收的财产税。企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1、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2、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税率:1、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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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新计算方法及计算依据 房产税如何征收? 承租人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第十四条“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承租人房产税公司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承租人不用缴纳房产税。但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的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人即承租人也要缴纳房产税。 承租人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96号)第五条规定,对在清理检查中找不到出租人的,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房产税 房产税计随着房产税的逐步推开,房产税如何计算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那么房产税到底如何计算,有没有计算公式呢? 房产税计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房产税计一是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计二是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手房 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5040(元)。 房产税计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解析: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房产税计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房产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房产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产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房产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部征收房产税。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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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房产税每年都要提出来几次,不断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在之前上海和重庆试点过程中,房产税的施行也备受大众的关注。那么房产税到底是什么呢?它和房地产税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房产税到底该如何计算?我们一起来看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1.2%=6300元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小肖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房地产税开征后对楼市可能会产生哪些影响?在房地产市场上,住房概念的产权房、商品房,需要有一个保有环节的税负来调整和优化各个方面的利益预期,使市场供需状态尽可能趋向于平衡、减少泡沫,特别是遏制那种肆无忌惮的炒作力量,这样来提高市场与产业的健康度,同时,也会提高我们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因为在保有环节有税收以后,市场上的真实需求会更多表现为中小户型,而更大比例的中小户型这种需求前景,一定会影响开发商们的通盘决策考虑而调节供给,结果就是在提**国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而且,这个税负也会激发原来的空置房有很多要转入租房市场或交易市场,在社会并无一分钱新投入的情况下,有效供给会增加不少,这当然都是资源配置的优化。从长期来看,此税虽然不能改变我国各中心区域(即还要不断扩大的建成区)的不动产(包括住房)均价是一个上扬曲线这个大模样,但是它会使这个上扬曲线的斜率不那么高,表现得不那么陡峭,即泡沫少些。这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来说也是一种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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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厦售楼处电话没人接
- 在外地商贷购买的普通住宅已出售,在上海商贷加公积金购买的满2年房已出售,再买算第几套?税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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