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可以多支付一点违约金。
全部3个回答 >房主不给写收款证明怎么办?
135****9829 | 2014-04-11 14:47:12-
131****2701 这个问题很模糊,不知道你要问什么。证明很简单啊,按揭买房的在银行监管首期,银行会相关资料给你签字;一次性付款,也可到银行进行全部监管,这是**安全的方法。除此之外,不知道你是不是直接给业主现金还是什么,他也会有收据凭条给你啊。不知道你问的是哪种? 2014-04-14 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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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730 银行的转帐凭据可以很清楚的体现出来付款人及收款人和款项用途及金额,付款后要求房东写个收款收据给你 2014-04-14 09: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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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161 开具发票给客户还需要什么证明呢?没明白,但是如果你是两笔不同的业务,你应该出具两份证明 2014-04-13 2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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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412 你**好先给他协商让他给你签署**款收款证明.毕竟是金钱上的交易!明确点比较好!有银行转账凭证还是风险很大的!建议你**好让他给你开具体收款证明! 2014-04-13 1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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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645 你**好先给他协商让他给你签署**款收款证明.毕竟是金钱上的交易!明确点比较好!
有银行转账凭证还是风险很大的!建议你**好让他给你开具体收款证明! 2014-04-13 10:25:04 -
154****5180 这就是个两难的问题,一方是见到票再付款,一方是收了款再开票。可以协调一下对方,能不能先将款项打过来,再给开具发票,如果对方认为有风险的话,可以再协调税务机关,能不能先开票,等款打过来再复印收款证明,不管怎么样这种情况只能协调了。 2014-04-12 1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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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906 您好!房子如果是在内地,就不用再去香港的公证行办理,只要他能授权给到他姝姝,那么,他姝姝就可以全权来办理这个事,到内地的公证处再做一份买卖公证,就可以顺利的过户到您的名下了. 2014-04-12 0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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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644 如果他不给你写收款证明,无法证明此笔钱是你交付的房款。银行转帐证明只能证明你给了他这笔款项。风险就来自于一旦他违约。这笔款很难追回。 2014-04-11 15: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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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964 申辩书要阐明理由,因为应有到账款,没有到,等原因,收款方出具的款项已收妥的证明,可以是对方银行收款单复印件,加盖对方单位的公章及说明。 2014-04-11 15: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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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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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情况证明是在唐山的房管部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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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购买方和出售方都应受此合同约束,《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仅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且还应当承担转移标的物权的义务。因此《商品房买卖解释》也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权的义务。根据其他相关法律与法规的规定,对于商品房权的转移,应当是以办理房屋权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权证书为认定标准。 对于出卖人逾期办证行为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队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认定及处理。党和私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由出卖人按照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也规定了对出卖人原因造成办证逾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形式为: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已付购房款包括买受人支付的**款和银行按揭贷款。根据《解释》19条,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值得思考的是:由于登记机关原因造成办证逾期的,买受人能否请求赔偿?笔者认为:对买受人损失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其无辜遭受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办证机关亦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保护将出现真空,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原则,故买受人可根据《民法通则》121条,请求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上,可以适用《解释》17条第3款,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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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据内容 今收到XXX交来坐落于XXX(房屋具体地址)房款XXX元,大写XXX元整,特此证明。收款人:XXX交款人:XXX日期:某某某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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