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的。
全部9个回答 >房子拆迁了,如果是产权不明确的无房户会怎么安置?
141****1811 | 2014-04-09 1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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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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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933 分到房子就不一定,补偿一定有。 2014-04-12 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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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184 不能买,因我国房地产管理费明确规定,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严禁买卖,所以你如果购买该房屋的话,你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014-04-12 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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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833 征收土地是按土地面积给予补偿,关于农村拆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进行统一安置,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范合农村农户一户一宅条件,可申请农村农民建房。 2014-04-11 1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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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377 拆迁安置无房户拆迁小组负责给予租房补贴。 2014-04-10 1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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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10 分到房子就不一定,补偿一定有。 2014-04-10 1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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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862 肯定没问题的!房子由你爸的兄弟姐妹平分咯 2014-04-09 11: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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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 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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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据法律规定仅有户籍无房屋产权者不是补偿安置对象。但对于因建设规划控制和经济困难等原因未建房的无房户可以给予一定的“土地基价”和“价格补贴”的补偿。因此,如果上述情形属于因建设规划控制、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的无房户,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均由政府主管部门酌情予以确定,而不是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无条件的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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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在《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中》即规定:“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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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明确或产权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物业,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可由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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