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购房时间,指的是指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还是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全部5个回答 >房屋过户问题和离婚财分割问题??求助!!!
154****1682 | 2014-04-04 15:57:40-
158****6442 按现在的婚姻法好像这是属于婚前财产啊,你的妻子应该没有权利享有啊 2014-04-07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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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733 完全可以,处于自己意愿。资料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原有的购房合同,房产证,结婚证,不用过户这么麻烦吧。弄得像不认识的人赠与似的,本来原来就是夫妻。建议加名再去名或者直接更名,简单易行,花钱少。 2014-04-07 0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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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316 一般来说,结婚后买的房子,无论产权证上有没有老婆的名字,你们都是共同有的,属于隐形共有人,但是现在新的政策出来,婚前婚后的都属于出钱的这一方。 2014-04-07 09: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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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871 您好: 这位女士!您的判决应该是公平的,法院按照婚姻法这种判决是对的,只是鉴于农村的特殊情况,法律条令没有完全收纳其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1. 建议与前夫协商,分的50%房子(也就是6间房居住),如果你不住,让他们折成租金给你,房子还是你的。达成书面的协议。 或者让他们支付你一定年限的房屋使用费,你在外面租房吧。
2.房子过户,可以到房产局去办理,有房产证就行。
3.房子动迁,如果其时你还没有办理过户,则赔偿款有你的一部分50%,**好是争取按照一户办理。 2014-04-07 09:16:33 -
146****6045 你是否成年?你母亲过户房产给你,和你父亲完全无关。如果你在婚前还清贷款,这属于你个人财产,与你妻子无关。过户费用不是很清楚 2014-04-05 1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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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405 过户是要按当时税费政策执行,办理赠与就只要公证费,如果你没有结婚算是婚前财产 2014-04-05 1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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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371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4-04-05 09: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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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988 过户是要按当时税费政策执行,办理赠与就只要公证费,如果你没有结婚算是婚前财产 2014-04-05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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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891 按现在的婚姻法好像这是属于婚前财产啊,你的妻子应该没有权利享有啊 2014-04-04 1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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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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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补偿给房东的所有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等属于你,停产停业损失属于实际经营人,你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房东讨要。在合法的租赁期内,由于一方断水等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当然这是指在租期内,面临拆迁的地块,会有相应有通知给户主,停止房屋租赁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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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交多少税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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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的麻烦,因为原来的房子是公公和婆婆共有的,婆婆过世时,她所有的一半是应该由三个儿子和公公继承的,也就是说,公公有房子1/2=1/4的所有权,公公的遗嘱没有公证也无所谓,是有效的。但公公只能处置1/2=1/4的所有权 老大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老三在监狱也有继承权 所以,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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