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可以。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权为划拨
154****9572 | 2014-04-03 10:10:20-
142****1043 一、如是集体划拨土地要变为出让土地,
1、征为国有土地,
2、规划部门同意,3补交出让金
二、如是国有划拨土地要变为出让土地,
1、规划部门同意,
2、商业经营性用地要招拍挂出让,非商业经营性用地可协议出让,3补交出让金 2014-04-06 09:54:51 -
141****7731 办不了,若必须要办,需要找给你立项的政府,让把你区域的整体规划改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重新挂牌拍卖,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就可以办理你需要的结果了。看上去似乎不太可能实现。 2014-04-06 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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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528 我们湖南省是按房地产总价的百分之4收契税,你们应按四川省契税征收管理条例办理 2014-04-05 2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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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272 土地使用权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建筑、场地和设施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它包括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市内公共交通等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指城市内的各种**、医院、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文体、卫生、教育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包括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和中央、地方共同引进外资及其他投资者投资,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等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项目用地,水力发电工程、农田灌溉工程、排水、江河治理工程以及城市、工业输水工程等水利项目用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具有以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无需划拨双方协商,土地使用者只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
2、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需付较小费用或无偿取得。
依《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偿划拨的形式也只是支付少量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远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小。
3、划拨土地使用权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依法受到限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45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4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应当指出,在土地使用者因客观原因不需要使用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时,国家有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土地使用权。
5、土地使用权划拨具有社会公益性。
《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通常是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等。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上述单位使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具有社会公益性。
因此,在我国上述单位的用地不仅通过划拨取得,还通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的占用税。 2014-04-05 17:11:55 -
155****5037 注意房子是各付价 房子是否有问题 2014-04-05 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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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440 产正是小产证 2014-04-04 10: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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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878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全部转移给新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仍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4-04-04 09:53:20 -
146****2801 开发商在当初拿地的时候有几种方式
一种是国有土地出让,约定开发商缴纳一定的出让金,获取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另一种是国有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是国家无偿给你使用(或者花很少的钱)
对以后的影响就是:当你的房屋涉及拆迁时候,只能补偿你的房屋建筑物的重置价格,土地国家无偿收回,这样对你的影响比较大,现在大家都知道,房地产的**就是土地的**,房屋每年都是有折旧的。所以,你要考虑调查一下,看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补交了土地出让金,这个到当地的国土部门就可以查询
买房子是个大事啊,要谨慎,祝你好运。 2014-04-03 19:50:36 -
141****1650 一般来说,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住房的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指政府部门将土地无偿地划拨给房地产开发商使用.这样的住房是经济适用房,如果购房者取得产权证5年后要上市交易,就必须补交土地收益金后,才能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卖出房屋.
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对政府招拍挂的土地,用有偿取得的方式购买该土地一定年限(一般是50年)的使用权.这样的住房是商品房,如果业主要出售自己的房产,就不用再交土地收益金了. 2014-04-03 14:04:54 -
154****5949 有产权证就可以装转让 2014-04-03 1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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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工作年期,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但到了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高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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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的土地是开发商买的并且交了土地出让金的,通过招标及拍卖的形式取得的。划拨是**指定规划用地,划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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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好理解,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有的,只是借给你用几十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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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1、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说来,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区别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2、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可能出点使用费用(非出让金),也可能一点不出费用。3、使用的权限不一样。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4、使用期限不同,出让土地有具体使用期限,使用期届满返回国家,划拨则无时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