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按**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全部3个回答 >我买的首套房,为什么利率还上浮了百分之十啊,不是说二套购房才会上浮吗?怎么回事啊?
147****6666 | 2014-04-02 22:28:50-
147****6252 你买的房是第一套房的话,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你用商代的话利率很高,不合适,还有,你买房的时候一定要让开发商帮你跑,这个自己跑是相当麻烦的,核心是需要你自己开收入证明,至于利率,这个都是浮动的,现在的利率你需要问开发商或者银行,如果这些你让开发商们帮你做就省心多了,只不过你要确认,他们给办不,办的是哪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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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年底房贷额度偏于紧张,而且根据新规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我不清楚你的这个百分之10是不是指的这个1.1倍利率,你**好咨询一下中信的专门办房贷的部门。 2014-04-03 10:00:41 -
133****8641 上浮很正常.可能原因是因为您是2次贷款或者以上,也有可能跟您购买房屋地理位置及您个人的资质,或许您是外地户籍在沪购房都会遇到这种情况. 2014-04-02 22: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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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可以到售楼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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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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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卖方)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6〕108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卖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三、土地增值税(卖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四、契税(买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2套以内(含2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3套以上(含3套)住房的,一律按江苏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2)《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五、印花税(买卖双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特别说明:(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不适用个人销售或购买非住房、单位销售或购买住房及非住房。(4)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二项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通过上述回答,相信您对2016年房产个税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买卖房产就需要关注房产个税**政策等方面的**新信息,毕竟相对于普通工薪阶层,住房是家庭的主要固定财产,房屋的买卖交易相对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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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商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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