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比例1;1.15
全部2个回答 >深圳国土局有没有出小区停车位产权证
137****3421 | 2014-04-01 11:03:29-
148****4282 你好,停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 2014-04-04 1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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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175 你好,目前深圳市停车位还没有出台产权证! 2014-04-04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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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406 虽然都有效,但效率的范围和程度是不同的。前者是食堂饭票(系统内有效),后者是人民币(全国通行)。农垦总局发的房屋个人产权证,只能在该系统内部得到认可并办理转让手续,是否纳税和如何缴纳都由系统内决定,也不能换成房管局的产权证。 2014-04-03 09: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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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664 递件后在资料齐全的状况下国土局会在5个工作日后出新证,产权人已经变更为新买家的名字。 2014-04-02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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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772 五个工作日变成新业主名字。 2014-04-01 22: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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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506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当地国土局咨询哦 2014-04-01 1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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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没有停车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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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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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需要分情况的:1、敞开式地面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公共的道路或者是其他场地,那么归业主共同所有。2、建筑区域内规划的建设车位,拥有独立产权,可以进行买卖,在买卖之前归开发商所有买卖之后属于个人产权。3、如果是地下车库,并未计算到公摊面积当中,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购买车位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需要了解车位产权的情况,无论是购买车位还是租赁车位都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清晰的说明,不要轻易的听信开发商所谓的半产权的口头承诺。2、在购买车位以及车库的过程中,是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是住房储备金,主要是用于购买房屋,翻新房屋以及装修房屋等,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对于想要购买车位或者是车库的业主,应当准备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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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到70年不等。车位产权一般是40年--70年,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40年的是商业性质的,70年的是住宅性质的,至于20年的车位其实不是产权而是租赁年限最长是20年,因为20年之后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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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区没有停车位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增设停车位,因为有些小区当中的空间是可以再次进行利用的,把这些区域改造成为停车位,既能够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也能够进行创收,人们所交的停车费用可以用于小区的建设。如果小区内部没有空间的话,也可以在小区周边的道路上或者是闲置区域停车,但这种风险比较高,容易被贴罚单。现在小区的车位配备并没有明确的要求,理论上来说小区的车位配比1:1是正合适的,但因为规划的问题,大多数的小区都是1:0.8, 因为考虑到并不是小区内的住户都会买车。所以在购房之前要先了解清楚,可以向开发商咨询,有些车位是可以出售的,而有些车位则是人防车位,只能够通过租赁的形式来获取使用权,最长不超过20年,没有办法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