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楼房与普通楼房之间的间距应该是13米以上。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我们称之为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现代化的产物,按它的外部体形可分为塔式、板式和墙式;按它的内部空间组合可分为单元式和走廊式。
全部3个回答 >请问法律对于居民建房之间的间隔是怎么规定的
156****7897 | 2014-03-29 13:19:16-
147****2798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而当有新建建筑出现并遮挡业主阳光时,业主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可能会发生纠纷。在这一点上,业主一定要经过仔细分析后,方可判断自己的采光权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现状住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如果业主能够确定对方是违法建设,那么可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的,即使是遮挡住宅的阳光,那也是合法遮挡,是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即使提出异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几千块钱左右。这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市有关部门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种补偿的方式,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采光权。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规定,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区,即使是因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问题。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的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您可以:
1、查看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不齐全的可能很小,假如不齐全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规划部门反映。
2、通过媒体提出自己的要求。
3、315投诉。
4、请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
5、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14-03-31 13:03:34 -
145****8535 主要是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楼房间的间距通过计算得来。一般要求,楼房间的距离满足后楼在大寒日不少于1小时满窗日照的需求。
一般而言,两幢楼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低于楼高,日照系数处于1:1.2----1:1.5之间。比如,建一10米高的楼房,该楼距后楼不应少于12--15米。因地皮紧张,现在开发商大多以1:1.2为系数。各地市一般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
所以,**简单的测算方法应是楼房间距不应低于前楼的高度。 2014-03-29 13: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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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建私房的手续办理程序是:1.由建房户持土地证(或用地批文、属于旧房的需持房产证)、拟建点地形图(l:500)一式两份。市内常住人口簿复印件、建房报告,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城区签署意见后向规划部门报建。 2.经规划部门划定红线后,即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3. 将设计图纸送规划部门,经审核合格并按规定交纳城市配套费、规划管理费等方可领取建房开工通知单。建房户可按批准要求放建筑灰线,经规划部门派员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人。4. 竣工后经规划局派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发给正式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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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于南北向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7倍;东西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5倍。具体规定参见下列《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条例: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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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住的房子都是自己盖,前后左右一般都会有邻居,大家的房子都是挨着的,而农村人对于盖房子讲究又比较多,如果说邻居家的房子比自己的房子高了,那么在农民看来这就是邻居故意要压他们一头,于是自己也想把房子加高,比邻居盖的还要高。鉴于这种互相攀比的心理,你高我一头,我要高你一丈,不仅影响到了房子的协调性,对整个农村的环境造成影响,更会影响到邻里之间的关系。而现在出台了这个“限高令”,以后不管是谁,建造房子就只能是在规定的高度之内,一般来说,住宅的层高就是在2.6米到3米之间,**高不能超过3.3米,要是谁超过了这个高度,可能要受到处罚。有了这样的规定之后,大家建造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差不多高的,也就没有谁建的高,谁压过谁一头这样的说法了,大大减少了攀比的现象,不仅对农村的环境建设有好处,也有利于和谐邻里之间的关系。总体来说,农村自建房有了“限高令”的限制,对大家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不需要再为自己该建造多高的房子而发愁,也不用担心别人盖的房子会高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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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现在在农村盖房要经过审批的,实行住宅准建制度,只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等证件之后,才能动工盖房。申请宅基地来修建房屋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没到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而自主建房将会拿不到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 。现行农村盖房政策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一般为本村农业户口)享有使用权;非本村集体户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其本人和后代子女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城市户口的人不允许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在农村建房是违法的。城市户口在农村建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而出现以下3类情况将禁盖,6种被收:一、3类情况下将禁止建房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2、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3、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二、6种房屋将被依法收回1、农村房屋主人去世后,无人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2、将农村房屋违法违规出售给城市居民的;3、农村房屋长期被闲置,成为危房或是已经坍塌两年以上的;4、获得土地拆迁赔偿或是已经分到安置房的,其原来的房屋将会被收回;5、农民利用新的宅基地建房后,老宅基地必须被收回;6、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和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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