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了解,现在的房子的朝向问题都是看房子的客厅和主卧室的朝向,正门的坐落方向。一般靠南就是南向,靠北就是北向。其实这些讲究就是看采光好不好,房子里面是否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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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824 | 2014-03-27 2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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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543 第一.对于你老家农村也就是你的迁出地的拆迁补偿处理政策:如你及你家的户口都已迁出该村即你家的户口现在已不在该村,那么你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在该村已经不具有再拥有宅基地的权利。对于你原来的老房子,其房子所有权仍为你所有,但如果由于你户口的迁出而在其他地方已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原老房子占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不再拥有。也就是说,你迁出地的老房子作为房子和土地的统一体,你现在只拥有其土地上的房子,而不拥有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现在该房子如涉及拆迁,只需补偿你的“纯”房子部分,而由于你在该村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对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可不对你做出补偿。因此,你的原居住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合理。
第二.对于你现在所居住的村也要拆迁的问题:你及你家的户口迁出迁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及你的家人现在已经是属于该村村民,并已经取得作为该村村民应有的宅基地,并且在该宅基地上你已经拥有或建造好用作居住的房屋,那么,当你的房屋被拆迁时,你与该村的其他村民应享有同等权利,而不存在着你是“外来户”的说法。这种情况时,可以请求上级政府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前提是如前所述。 2014-03-27 2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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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10+年前的房子,不是5年内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过户比较好,由于你是非一套住房,赠与和过户的契税都在3%,但赠与还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以后买卖都差不多。2.如果房子已经到你名下,只需要去房产局或公证处作一份婚姻期间财产协议书,说明这个房产归个人所有,不作共有财产。3。一个人去世后,如果不作遗嘱,那就所有的第一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继父的女儿和你妈妈的户口在同一个,并且上面关系是母女,那就是你和继父跟继父的女儿,(如果还有外公外婆也有)都有权利继承。所以如果只会是你的房子,那就析产到你母亲的名下,然后公证遗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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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情况多长时间了?**的收据还有吗?协商分配为**可能的方法——女方承认男方交的**且想要房子,就还给男方**款(就别谈利息了),房子归女方;女方承认男方交的**但不想要房子,男方给女方按揭款,房子归男方....法律上绝对不可能只根据姓名就判给女方要回**款需有一定证明材料,注意这个款是向女方要的,不是向开发商要的女方不可以独占房子,除非有证明材料女方出来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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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结婚房子问题!答
你好!2012最新婚姻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以上两个法条理解,就是说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视为你妈妈对你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你母亲全款买的房子,不存在婚后还贷的情况,因此离婚时,房产是你个人财产。如果改成你跟你女朋友的名字,则这套房子只能做为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时,如果房子归一方,则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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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子问题?答
这个可能存在个问题吧,我也遇到这样的状况,原先房子是男方的,搬入社区后房子主人名显示的却是我的名字,也就是那房子的主人现在是我%7E吼吼%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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