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
全部2个回答 >我家在南宁,但我的公积金是在深圳,请问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156****2904 | 2014-03-27 12:03:08
已输入 0 字
已有2个回答
-
155****7402 公积金贷款19万,贷20年,按11年7月7日年利率4.9%计算:
等额本息(等额还款):每个月1243.44 元,利息共108426.49 元,总还款298426.49元
等额本金(递减还款):第一月1567.50 元,利息共93487.92 元,总还款283487.92元 2014-03-30 09:24:40 -
148****0584 对不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支持也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
你可以等异地产权证出来以后去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
提取条件:新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至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提取;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4-03-27 12:17:27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提取,然后再买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桂林公积金不可以在南宁贷款买房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不行,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恭喜你,可以的!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