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问问他们拆迁人员,私房不计算有没有文件?
全部6个回答 >通榆拆迁房屋地段
154****2142 | 2014-03-26 14:32:11-
153****6369 不太清楚,这要咨询附近的中介 2014-03-29 1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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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154 任何地方也没听说强拆是合法的 2014-03-28 1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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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277 协议签订后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但协议上应该有置换房屋的约定,包括新房的位置、户型、价格等。 2014-03-27 2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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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180 国务院将制定拆迁补偿法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确保物权法实施后我国城市拆迁有法可依。
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法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由法律规定。但目前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尚无法律规定,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物权法10月1日施行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面临停止执行的问题,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有关方面经认真研究,建议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关征收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
为此,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议案。 2014-03-27 17:52:03 -
133****0824 这个得看您是什么地段了,是否符合拆迁处,要是政府要拆,您那就被拆迁了。 2014-03-27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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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918 是按同类普通商品房交易均价赔偿。 2014-03-26 14: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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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私房拆迁房屋计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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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消该转让行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各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的一年内不行使撤消权的,撤消权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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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触机构出具的与拆迁量相当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及监管协议书(属财政投触资项目提供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资金计划文件);( 6 )具备可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条件的安置用房或者具备基本生活设施、质量合格的周转用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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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过户税费: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相应税费减免和补贴的住房类型,所以该类房产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较多: 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关规定纳税;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规定5年之内只能原价转让,所以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个人所得税事实上是不需要交纳的,满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旧需要纳税; 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名词解释: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要求如下: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属于无房户或者家庭平均住房面积未达到**低标准的、北京市城镇户口居民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京人员】;2、交付使用已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还有一类“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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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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