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价高于成交价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如资本利得税。此外,若评估价与实际价值不符,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评估价的合理性,保护自身权益。
全部3个回答 >评估价高于协议价怎么办
145****6336 | 2014-03-23 12:01:17-
132****9470 你可以自己选择,因为贷款和过户是两回事,两个部门,并且这两个部门是不相通的!所以你完全可以按合同价来做!或更低的地区指导价来做! 2014-03-26 10:06:00
-
154****0222 你好!不需要按照交易中心的合同价付款。但要按照交易中心评估价来交税。 2014-03-26 09:35:54
-
155****5360 收到的钱,包括不动产本身价格和收取的附加费用 2014-03-25 09:26:16
-
158****3928 海关评估你这台设备的价格高,因为怕你们偷税漏税,就是进口的时候少交了关税和增值税。如果你们不想交那么多关税及增值税,就要跟海关磋商价格。
公司账面上固定资产入账价格是按照20万的来,前提是正常贸易情况。 2014-03-24 22:02:02 -
148****0039 房子是按评估价过户的,只能说你的房子卖便宜了,只是比预算的税费多一点,不影响办手续。 2014-03-24 09:47:51
-
156****2392 房子是按评估价过户的,只能说你的房子卖便宜了,只是比预算的税费多一点,不影响办手续。 2014-03-23 15:43:17
-
141****6559 还是按过户评估价过户。过户评估价高过协议价证明您的房产卖便宜了卖低了,卖高点就可以了。 2014-03-23 13:18:21
-
152****6198 你们是否是故意做低合同价了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肯定会有补充条款附件的,说明房东实际到手价是多少,然后合同中明确如合同与附件不符,以附件为准的说明的。你再仔细看看。 2014-03-23 12:30:26
-
答
-
答
按照成交价计算。一、新房交房税费有: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印花税:5元/本。5、工本费:10元/本。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3.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评估价低了,首付不够,可以考虑增加个人储蓄,或者与卖家协商降低房价。如果都不行,那就只能换个房子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有,评估当然有人为操作空间在里面!一定不是按成交价,按成交价的话你就得交很多税, 按揭的不避税的才是按评估价 。 基本上是按市场市场指导价,有专门的表格 按地段楼层 年段 可以计算出 用市场指导价申报 。二手房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70%;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50%。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