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二、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全部4个回答 >宅基地批甲建乙是否可以取消原批准书
132****8949 | 2014-03-22 1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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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90 土地的批准不是随便可以取消的,除非你再申请把你填土的位置也用来做建房用 2014-03-25 0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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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881 你可以参考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字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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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乙方要先申请土地部门权属认定。如果确实越界,基本可认定其违法行为。由土地部门出具停工许可证、土地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4-03-24 09:53:59 -
145****3229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权的要旨是一方为合理行使其权利时要求相邻方提供便利,因此这道题不选相邻权,当然是因为它并不符合题中案情。 2014-03-24 09:40:43 -
137****4094 这个问题不是我所懂的专业,不好意思等专业人士来回答你吧 2014-03-24 09: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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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025 现在北京相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问题没有明确的成文规定.....
就不保准了。一般给你使用权。规划的时候就收回了。
一个区域跟一个区域不是很一样。
一般可以过户的地就是受保护的。没有过户的地,就不好说了 2014-03-23 14:19:30 -
148****0678 哪一个区的 宅基地应该没有使用期限的,是集体所有的,不得出售与转让 2014-03-22 17: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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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及时买卖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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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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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形: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若是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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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继承 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 若有地上有房子的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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