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57****6704 | 2014-03-21 14:05:08-
142****2134 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的规定。
子女可继承。 2014-03-24 13:47:52 -
152****4867 楼主你好,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1、家庭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2、具有市区2年以上城市户口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具体请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申请办理咨询。 2014-03-23 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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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798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都是70年产权 2014-03-23 0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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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773 回龙观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70年的 2014-03-22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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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743 看你问的是什么时候建是经济适用房了。不同时期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下面给你粘贴一个我以前问过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经济适用房交易的问题。
1.前两天遇到一个业主问,国家是不是出了一个新政策,说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60%的利润要归国家所有?
2.昨天跟一个业主沟通,平常所说经济适用房交易需产权满五年。这里的五年是产权证时间满五年还是产权备案时间满五年。
这业主说的是,是以契税完税时间。
还有种说法是双证时间满五年。
3.天府名居的房子是05年建成,06年交房。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交易满五年的政策是08年开始实施的?天府名居的房子合同上说的是满三年可以交易,现在已经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4.经济适用房交易,业主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再进行交易,客户新得产权性质是商品房?土地获得方式是出让、不再是划拨?
--答案:
第一个问题:60%的收益归国家。这个是成都房管局近日出台的新规定——《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该文件针对在成府发〔2007〕86号文件出台后批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上市交易的具体操作。该文件第一条规定:2007年12月21日成府发〔2007〕86号文件出台后政府批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者拥有有限产权。第三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继承、遗赠、离婚分割和法院判决除外)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相关税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计征单价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征单价每年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一次。
综上,根据该文件规定可知,凡是在07年之后批准的经适房在转让时,将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原购价差价部分的60%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款项。
第二个问题:一般说的满五年交易是指购买经适房的买卖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为起点。不同时期的经适房的满X年年限的界定会有一定的不同,有的会要求双证,有的以备案时间,具体的就得看该物业是哪一年获批的项目来确定。
第三个问题:根据《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售后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09〕26号的规定,天府名居(同一批的还有“光华馨地”、“龙华阳光”、“东晶丽苑”、“龙门苑”)是2004年获批的经适房项目,按《成都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成房委〔2004〕2号)文件的规定,该项目内的物业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三年以后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我个人的理解是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及“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该项目内的经适房转让应按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在双证齐全后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缴纳的出让金适用当时的规定(应该是10%),但房管局要怎样执行政府文件及房管局自身的文件或许有一个其他的标准,故为稳妥起见,建议向房管局咨询。
第四个问题:经适房经上市交易,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即变成商品房,土地的获得方式就是出让而不是划拨,再次交易就不会有经适房交易时的那些问题。 2014-03-21 18:36:51 -
145****0320 一般是5年以后才能交易哈。 2014-03-21 1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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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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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大产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1、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自然人。2、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4、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商品房则全额缴纳。5、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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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1、在说到产权的时候,咱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产的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证明房屋的产权,一个是土地使用证,限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只有在取得了这两个证之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权利。2、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经说过,房产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也就是说,除非房屋倒塌,不然房屋都是归人的,但是土地不一样,土地是国家咱们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拥有的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产其实也是有掀起的。3、而咱们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长40年,,住在用地长70年,也有50年的。4、而针对经济适用房来讲,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长不超过30年。5、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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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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