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2、一房二卖纠纷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后,网签要及时。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解决办法:第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双方协商调解;第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5、中介费纠纷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等,但是**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很多小产权房因为价格比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购房者要知道买卖这种产权性质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后房子还要被退回。**购房者来说就是吃了很大的亏。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很多购房者买了房子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配套的暖气等无法使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10、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商品房购买权转让纠纷
134****0359 | 2014-03-18 22:35:07-
144****2061 商品房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对双方租赁行为的约定。而购销合同是对双方交易行为的约定。一个是买卖,一个是租赁。 2014-03-21 17:49:49
-
156****8787 房屋转让协议书样本
甲方:(原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 证:
乙方:(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 证:
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友好协商,现将房屋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住宅基本情况
1、该集资房地处__________小区,_____单元____楼_____室。该房是“______房权证城字第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号:_____集用(______)第________号。
2、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集资单价为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 元。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一并转让。
4、附属设施情况:
二、房屋集资权转让约定及转让费用
1、甲方将_______公司集资的房屋的集资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一次性收取转让费,付清甲方先行垫付的**款项后,房屋所有权随即转让给乙方、今后的房屋按揭定期缴款等事项与甲方无关,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属转让手续及其他在情理范围内的便利。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集资权转让费______元,付清甲方先行垫付的**款项_______元。
三、缴款期限
1、乙方在_________日付给甲方集资转让费及甲方先行垫付的**款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应在付上述款项付清后提供原**款凭据、做好交接手续。
四、甲方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该房所发生的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违约责任
1、如未按协议规定期限缴纳房款,逾期超过30日,以实际逾期天数、应缴纳房款额为基数,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执行。
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该房所发生的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一次性付清集资转让费及甲方先行垫付的**款项后,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房屋产权过户由乙方负责,所有税费有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到场签字,出具相关证明。
3、其他约定事项: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应有富源县人民法院判决。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证明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4-03-20 09:16:27 -
144****4355 商品房买卖都是以房管局印制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只有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是用你的名字,那么将来办房产证就是你的名字,房屋的产权就归你所有 2014-03-20 09:15:55
-
143****1160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把当时团购商品房的相关购房合同,**及银行**的存根提供给法院就可以 2014-03-20 09:11:28
-
157****9569 去法院起诉。拿着你的**款单据和银行的存单。 这个问题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再好的朋友也经不住金钱的诱惑。 2014-03-19 09:03:52
-
答
-
答
我听说预售房是可以转让的,但好像要符合一些规定,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全部6个回答 > -
答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
-
答
花了一家人半辈子的积蓄终于买下一套房,以为就高枕无忧了。其实购房之后,稍有疏忽,可能还会碰到其他问题。由于目前国内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运作很不规范,加上国家或地方一些房地产相应政策、法律法规不明朗,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常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销售商发生纠纷。比如购买商品房纠纷,常见的就有五大类型,看看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购买商品房常见五大纠纷主要包括: 一、关于房产证书(房产合法性)的纠纷 二、关于期房不能按期交付的纠纷 三、关于购房面积的纠纷 四、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 五、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一、关于房产证书(房产合法性)的纠纷 购房者要谨防开发商和销售商用异地或其他合作开发商的手续卖房。比如,某些开发商因大规模土地开发,工程不得不分期进行,一期办理了一系列合法手续,二期因有关手续尚未办理下来,为筹集资金,开发商就利用一期的手续预售二期的房屋。再有一种情况是两家单位合作建房,其中没有销售手续的一方顺势借用与其合作的另一方开发商的手续出售自己的房屋。 现在购房者一般都知道买房时要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和“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但却忽略其内容或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购房者对证书的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所购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的范围内,要具体到楼号。 2、《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是否注明为“出让”,而不是“划拨”。 3、所购房屋是否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明的土地上所建。 4、所购房屋是否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可以开发的房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要识别产权证的真假。真的产权证大体印制精细,假的产权证一般做工粗糙,购房者可到发证机关查验产权证号码是否与发证机关的档案记录相一致,还可对着光亮处观察证书所用纸张是否有高层或多层的房屋水印。产权证的发证机关应为市(县)人民政府、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所发的产权证都是非法无效的,另外,购房者不能一看到发证机关为“政府”两字,似乎心里就可以踏实了,一定要看是哪一级政府,乡级政府的产权证(乡产权)是得不到国家保护的。 二、关于期房不能按期交付的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期房的广告中,常常承诺房屋的入住时间。事实上,开发商能否按期交房主要取决于开发商的资金到位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一般只占开发项目所需资金的很小一部分,除施工单位垫资外,大多数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预售房屋所得的售房款。这样如果开发商不能如期从银行获得贷款或房屋预售情况不佳,那么就会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开发商也就不能按期交房,纠纷不可避免发生。 一旦发生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购房者一般不能马上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应首先确定不能按期交房的原因,如确属开发商方面的责任,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让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继续履行合同。当开发商在宽限期内仍不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作如下规定: 1、开发商应于某某期限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购房者。 2、如届时开发商无法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宽限期的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三、关于购房面积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若购房者此时对所购的房屋进行了装修,法律上将购房者这种装饰装修行为认定为同意接受合同中有关房屋面积增减部分,购房者只能听从开发商的摆布。因此,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 以北京市为例,虽曾出台过按使用面积计算商品房售价的规定,但目前商品房销售仍多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而购房者通常只能测量出所购房屋的使用面积,对于一般购房者来说,计算出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应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在内的销售建筑面积实在是一件相当难的事。而等房地局勘察测绘所的测量结果出来,也许是几年后的事,等发现问题时,由于时间太久,购房者有时都找不到投诉对象。 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 与房屋面积纠纷相比,房屋质量纠纷在认定卖方违约责任上较为明晰一些。目前国家对《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各项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购房者必要时可请建筑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五、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纠纷涉及许多方面,尤以缴费的多少为**常见。 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要明确的物业管理不同于过去住宅区的房管,购房者在完成购房手续后入住前,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 在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应该清楚自己是签约的主体,是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权利修改管理公约的有关条款,并且有权利保留和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人不知道自己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误认为管理公约是不可修改的,管理公司也是不能更换的。关于维修基金和管理费用的支付,更是不知如何处理是好。 目前关于维修基金管理费用的标准尚无具体的明文规定,这就给物业管理公司留下了较大的余地,也给购房者增加了无形的压力。但不管怎样,收费的高低是应该与服务的质量成正比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订管理公约时,有权对收费的数额和服务的项目与质量提出修改意见。 购房者应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虽然在入住前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无法立即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定期限(如1年)后选择新的管理公司的权利,以使损失减小到**小程度。 看了以上内容,你是不是对购买商品房纠纷有所了解,特别是这常见五大类,要小心绕开哦。
-
答
预售商品房转让,即原来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俗称“炒楼花”。由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利于转让人的融资,对受让人而言,可能有价格上的优惠,而国家又能增加税收,因此,“炒楼花”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却一直客观存在。但由于“楼花”毕竟不是现楼,其中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购房人全面了解转让人原来合同的具体情况后做决策。简单而言,如果转让人已付清全部价款,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无须事先征得作为预售人的开发商同意。如果预购人尚未付清价款,则转让事先须征得预售人的同意。如果转让的商品房办理了按揭,则情况更为复杂。但无论何种情况,预购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