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纳物业费,是两回事,你要起诉物业服务不到位
全部5个回答 >关于物业管理的"物业纠纷"问题
157****3776 | 2014-03-18 1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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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114 1、《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法院是驳回了你的管辖权异议,依法你可以上诉,不过意义不大。既然法院是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估计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权。
4、上诉状按照你的诉状的写法就可以,交到法院就启动了上诉程序。
谢谢对我们团队的信任!
如有帮助,请采纳! 2014-03-21 14:03:01 -
147****4671 停车费,物业管理费,有时候都是物业公司自行涨价,而引起的纠纷。 2014-03-20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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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922 你可以搜搜这方面的案例,多看多读,在企业和业主之间肯定有着矛盾,不过大多数矛盾都是有缘由的。
有的人认为买下了房子,所有的一切由自己管,干嘛还要给别人掏钱让别人管?认为个人的不需要,所以拒交物业服务费!这种业主是认知的偏差,企业可以用**简单直接的法子向他们讲解,地都是这一小方,你住在这片地上就是这里的一份子,这里的管理维护都服务着你,企业是专业的,他能维护好物业的工作,相信他们就是保证自己的利益。
更多的人们是因为一些实事而拒交服务费,例如企业没有帮自己维修房屋、企业乱加费、报修不按时修、小区维护不到位、小区安全缺保障等等这些问题,都影响着物业服务费的收缴。在这里,企业方面就要有充足的耐心去做沟通,去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可能要面对业主的语言攻击等等,企业一要有法可依,依法行事;二必须解决实际问题,勿拖勿延;三要做到不卑不亢,维护自己。
以上是个人现在所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加油! 2014-03-20 16:04:30 -
141****8267 学习研究物业管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大有作为。建议您经常阅读《中国房地产报》、《物业管理》杂志、《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程序与处理艺术》等报刊书籍,上面有很多经验体会、研讨文章,能使您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受益匪浅、如获至宝。
如通讯方便,可以给您传真几篇。 2014-03-20 14:39:32 -
131****4859 你可以要求楼下的住户拆掉 如果对方不拆的话 你可以投诉到城管或者起诉对方。 2014-03-19 2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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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010 你这种情况,首先要证明物业公司是否尽责、是否有过失(比如治安设备是否齐全)。如果没有尽责或者有过失,当然要赔偿和电动车同等价值的赔偿金。如果他们已经尽了应有的责任,那么可以以不负责任的。 2014-03-19 13: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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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502 可以直接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014-03-18 16: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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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是需要资质的,而且要得到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可行的办法是作为物业公司的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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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与我国基本价格制度转换相适应,按照定价主体和形成途径不同,物业管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指导价、**定价三种定价方式。 第二个问题:物业公司不允许顶楼用户安太阳能热水器不合理!虽然屋面和屋顶所以这栋房屋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使用,但是经过个人申请,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不损害房屋屋顶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应该予以批准,并指导和监督业主合理使用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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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每三年换一次换的时候是有小区所有人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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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用是指物业公司对你已经拿到钥匙的房屋进行管理的费用。所以说在没有拿到钥匙以前房屋还不归你使用,自然物业管理费也就不可以向你收取。如果他向你收取的话,你可以找当地的房产管理局(房管局),他们有个叫物业管理科的。可以去那投诉。物业管理科是专门管理物业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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