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所得的税收标准来计算的,具体税率如下:1、出售房屋不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20%收取个人所得税;2、出售房屋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收取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的地区还有其他的个人所得税收取标准,请您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收取个人所得税。
全部2个回答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是怎么回事?
138****8439 | 2014-03-16 21:50:25-
132****2988 买进价格和现在卖出价格差价的20% 2014-03-19 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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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341 正常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位成交价格评估价的1%,有两种情况个税为20%,1:继承所得的房子。2之前通过别人赠予所得(非直系亲属赠予),的房屋再次出手需缴纳20%个税 2014-03-19 0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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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138 现在还没有实施 过一段会要征收差价款的20%如果买房子还是早点买 要不房主会把这些都转嫁给你的调整来调整去把房价到给抬高了 2014-03-18 1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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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860 您好,时针对未满五年上市交易的房产,按百分之一征收。如满五年,且是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可免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谢谢! 2014-03-18 0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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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576 房子不满五年要交百分之一,房子满五年不唯一,也要交百分之一,满五年唯一,就不用交了 2014-03-17 2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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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您提供武汉的,其实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时免征 营业税:税率收取标准为5.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费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几点说明: (1)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 (2)武汉市中心区指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远城区指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 (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优惠已经有微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见下一页。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一)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契税 1997年10月1日以前 6% 全 市 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 4% 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 4% 别墅类或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普通住宅 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 4% 别墅类或单价>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70万元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5500元/平方米且总价<70万元住房 普通住宅 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4%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和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的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非普通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 七个中心城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700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00万元。 中心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4%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远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二)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2008年1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2008年11月1日起 20%、1% 全 市 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含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暂不负担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交易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 0.05% 全 市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 2008年11月1日起 5元/平方米 全 市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 维修资金 2008年11月1日以前 2% 全 市 住宅 1% 非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9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住宅 55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 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 73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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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具体费用明细如下: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2、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4)非普通住宅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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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答
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其实就是指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税务局向卖家征收交易时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通常是1.5%,也就是说用房屋的成交价格直接乘以1.5%的税率,算下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满5年,那么在交易的时候是不需要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二手房在交易时产生的税费种类比较的多,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还有以下这几种:①契税。契税的税率是1%到3%,具体得看房屋面积。若房子的面积小于90平米,那税率是1%,房子的面积是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税率是1.5%,如果房子的面积超过140平米,税率是3%。②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是5.6%,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只要房产证满5年以上也是可以免征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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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营业税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现行房地产营业税政策是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七部委2005年4月30日发布。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普通标准住房与非普通标准住房的区别:国家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依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七部委2005年4月30日发布北京标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2005年5月30日发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2008年11月24日发布。购房时间的确定: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依据北京市地税局、财政局、建委《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对于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客观原因,购房人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契税手续的,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二、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税率计算公式:据实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北京市场实际交易按此方式计税)转让房地产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是:个人转让自用不足5年且有增值的普通住宅(含房改房)。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且有增值的。销售额的确定: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房屋原值指出售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加上缴纳的相关税费。原值以出售人购买时的发票或其他凭证,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税。具体比例由省地税局及其授权的地税局根据房屋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已经购公房的原值按4000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装修费用的核算方法:有装修费税务统一发票(付款人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可以在以下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价款中含装修费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凭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免税条件: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持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手续。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销售额的,免征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现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其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或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下同)的,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予以减征同比例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可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据《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京财税[2003]732号三、契税1、 税目、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契税。现行税率为3%。税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2、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受赠方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3、计税方法(1)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房屋成交价格×1.5%缴纳;(2)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按房屋成交价格×3%缴纳;(3)商用房及高档住宅:按房屋成交价格×3%缴纳。(4)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税率为1%。4、优惠政策(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费的部分,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4)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如新购商品房属于普通住宅,同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对于已购买了商品房,尚未出售公有住房的纳税人,应按房屋买卖行为规定的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待公有住房出售后需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请退税手续。(5)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6)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7)对于夫妻离婚,因财产分割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不征契税。 四、财政部新闻办公室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二手商品房买卖税费表 2009年税种房屋类型卖方税费买方税费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印花税商品房满两年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免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免)免免个人1%免个人满两年90平以上普通住宅免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免)免免个人1.5%免个人未满两年90平以上普通住宅(销售价-原购房价)×5.5%据实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1.5%免个人满两年非普通住宅(销售价-原购房价)×5.5%据实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1.5%免个人未满两年非普通住宅销售价×5.5%据实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财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核定税率1%免免个人3%免个人原购房时间按契税完税凭证和房产证上登记的时间中较早的为准。普通住房的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小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北京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高额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58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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