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范围:住宅和非住宅。对房屋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典当等行为均纳税征收范围。二、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税种、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政策规定,个人住房交易中将会涉及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这样八个方面税费及基金。1、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适用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售房收入减除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3、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行为属转让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行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允许扣除**的余额。扣除**金额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所列举的成本、费用和税金。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金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金额×35%。(以上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时,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合同所载金额依0.5‰计征印花税。对房管部门颁发给个人的房屋产权证,取得住房所有权人,按每件按五元缴纳印花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6、教育费附加: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3%,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7、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1%,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8、价格调节基金:以个人销售住房时实际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征收率为1‰,并在营业税缴纳时,同时缴纳。二、个人住房交易中相关税收政策尺度及计算方法1、营业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购房计税依据(收入)的确认:从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销售某非普通住房收入-该非普通住房购入原价)×5%]。购房时间标准确认: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如:2006年6月2日某个人出售其住房,其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必须是2001年6月2日以前的才具备超过5年(含5年)标准,对该个人出售其住房超过5年(含5年)的,其出售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营业税按售价与购入价之差价,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住房标准的确认:自2006年6月1日起,售房人所售住房凡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贵阳市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相关个人销售住房政策执行标准的确认: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等税收政策中,涉及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停止执行。对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政策执行标准,均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2、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计税依据及标准的确认:参看国税发[2006]108号①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个人出售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以转让该住房的收入减除该住房原值(购入该住房原价)和合理费用(包括转让该住房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基金)后的余额,为个人出售该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该住房购入原价-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②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出售该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③职工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购房时间标准确认: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3、土地增值税政策执行尺度及计算方法转让地上建筑物并取得收入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三、各类不同类型房屋转让征缴税种及政策执行尺度1、普通住房销售:(1)营业税及附征: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贵阳市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普通住房征免尺度: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确认转让房屋时间标准: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计算方法及税率: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5%;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价格调节基金=住房销售收入额×1‰(2)个人所得税:征免标准: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确认转让房屋时间标准:以取得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时间。计算方法及税率: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个人出售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个人所得税=(住房销售收入-该住房购入价款-转让该住房所发生合理费用)×20%个人出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个人所得税=(房屋销售收入-该房屋购入价款-转让该房屋所发生合理费用)×20%(3)土地增值税征免标准: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字[1999]210号)2、非普通住房销售:(1)营业税及附征:非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贵阳市的普通住房三个标准以外的其他住房。非普通住房征免尺度: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
全部9个回答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131****6676 | 2018-08-09 16:10:27-
148****5676 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不是首次购房 ;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2018-08-09 16:11:33 -
156****7300 以下是个人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2018-08-09 16:11:25 -
142****7347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018-08-09 16:11:19 -
143****7056 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5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如果为卖方满两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免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为卖方满两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契税:
产权证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按1%缴纳;
产权证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之间按1.5%缴纳;
产权证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按3%缴纳。
1 评论 分享 举报
匿名用户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推荐于2018-04-05
展开全部
二手房税费根据多种因素,具体明细如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 :
一、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不是首次购房 ; 2018-08-09 16:11:13
-
答
-
答
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所得的税收标准来计算的,具体税率如下:1、出售房屋不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20%收取个人所得税;2、出售房屋超过5年的,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收取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的地区还有其他的个人所得税收取标准,请您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收取个人所得税。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我给您提供武汉的,其实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时免征 营业税:税率收取标准为5.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费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几点说明: (1)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 (2)武汉市中心区指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远城区指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 (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优惠已经有微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见下一页。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一)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契税 1997年10月1日以前 6% 全 市 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 4% 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 4% 别墅类或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普通住宅 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 4% 别墅类或单价>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70万元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5500元/平方米且总价<70万元住房 普通住宅 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4%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和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的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非普通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 七个中心城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700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00万元。 中心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4%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远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二)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2008年1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2008年11月1日起 20%、1% 全 市 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含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暂不负担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交易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 0.05% 全 市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 2008年11月1日起 5元/平方米 全 市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 维修资金 2008年11月1日以前 2% 全 市 住宅 1% 非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9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住宅 55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 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 73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
全部6个回答 > -
问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答
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其实就是指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税务局向卖家征收交易时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通常是1.5%,也就是说用房屋的成交价格直接乘以1.5%的税率,算下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满5年,那么在交易的时候是不需要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二手房在交易时产生的税费种类比较的多,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还有以下这几种:①契税。契税的税率是1%到3%,具体得看房屋面积。若房子的面积小于90平米,那税率是1%,房子的面积是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税率是1.5%,如果房子的面积超过140平米,税率是3%。②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是5.6%,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只要房产证满5年以上也是可以免征营业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