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大伯同意就好办了,办赠与,少交费,参考下面的资料: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部5个回答 >能收回房子吗
151****8852 | 2014-03-14 16:49:27-
143****5338 如果产权姓名在交易中心已经变更,那是收不回来,如果没有,可以申请公证失效。 2014-03-17 1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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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646 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4-03-16 1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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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751 这个没有问题,你可以过户或者赠与你的四儿,也可以把他们住的房子卖了. 2014-03-15 14: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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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302 你看下你那个房本的年限啊,然后但相关部门去咨询下**好 2014-03-15 09: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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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305 这个是政策问题,具体相关的要去有关部门去了解的。。 2014-03-14 19: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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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526 如果已经赠与的房子 收回是很难的 2014-03-14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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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这房子就归儿子所有。在这个赠与关系中,父母赠与的不是房屋,而是买房的房款。另根据《合同法》,若儿子日后对父母不孝,有虐待老人的情形,老人是有权要求儿子返还买房款的。**后再强调一句:房子是儿子的,不可更改。。。《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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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房转让能收回吗答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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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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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你签定的认购合同存在欺诈,你可诉请法院要求其:1 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2 你转租后不能履行的合同违约金由其负责赔偿;3 赔偿你购房款的利息;4 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说停水电明显是逼你签订合同,签订后,你上述权利就消失了。慎重考虑!勿入圈套!建议,先与开发商协议,如其不能按认购合同的规定履行,则要求其赔偿上述内容。(估计他们是不会同意的)其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就是上面那四条,如果你有其他支出也可一并写入,并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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