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下的房产证,两人共同还贷,房产证写男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如果想办成共同财产,可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呢?银行说贷款没完全还清,不让改名字呢!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深圳王维琼律师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把名字加到产权人一栏。 一般未还清贷款是不能改名。如想改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改名手续。 济南张蔚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此房是男方个人财产,想办成共同财产,需双方至房管局申请加另一方为房产共有人
全部2个回答 >婚前买房,一方**款,两方贷款婚后房产权归属谁?
136****0850 | 2014-03-12 17:56:13-
132****2954 八年以后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即便你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这个房子也是要在结婚八年后才是共同财产,如果你对之前所付的房屋**公证的话,那也只能证明你这个**是你交的,如果八年之内出现矛盾,那么产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这个人)要付给你房屋**及你每月的还贷金额,当然月还款金额还需要有相关证明(比如说你转帐的信息一类的凭证)
不过我个人觉得做公证会别扭,毕竟两个人都想生活在一起了,干吗还分那么清楚,不过还是要看对方是什么人,如果他那个人把这些看的比较重的话,还是公证一下比较好.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4-03-14 15:57:45 -
158****4219 如果你们是供借的话就是双方共有!如果婚前你自己贷的话是归你所有! 2014-03-12 18: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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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婚后共同还贷,并且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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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公证后到房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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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她)婚前个人财产,因购房向银行贷款亦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只能办理购房者一人的名字,无需另一方签写“放弃产权”的承诺或协议;3、购房者清偿银行贷款后,可在房产证增加对方名字,这种行为属于夫妻婚内赠与。4、购房者将婚后收入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实际支付的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须按婚内还贷款总金额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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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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