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调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每年6月完成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部3个回答 >还在试用期,现在不做了
138****7765 | 2014-03-12 14:29:38-
134****2749 辞职的话就没有人给你交了,保险是不能退的。 2014-03-15 14:24:10
-
156****0646 多向老人了解公司情况,如果感觉公司没谱就赶紧离开,另谋出路,如果没问题,就坚持。 2014-03-15 09:42:01
-
153****4385 **好是签劳动合同,否则辞退你你就白干了呀,没有工资就是浪费你的时间 2014-03-14 22:31:53
-
147****0951 问题不大的要么自己交要么换家公司也有五险一金在交. 2014-03-14 11:09:22
-
154****6591 没有,一手的也没有 2014-03-14 09:47:01
-
145****6253 你是不是刚从**出来啊,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
我想告诫你的是:这工作你不做自然会有人做(没有打击你的意思啊),因为中国人太多了.
碰到这种事你只有两种选择:
一,你只能忍气吞声,在那边慢慢的耗青春
二,就是你把它当做一件大事来做,把它告到劳动部门(一艘劳动部门是帮着资本家的,它们交的税比你多的多,除非有媒体来关注报导),如果你这样做的话,你也别想再在那边混了
注:上边第二种方法,很耗费时间精力体力,但回报甚微
第一种方法你是吃亏了,但相对你的通过第二种努力得到的回报还不算吃亏的
综上所述:中国的劳动法还不完善,政府的许多机构是为资本家服务的,平民只有被宰割的份(安息吧!挣扎是无用的) 2014-03-13 19:56:50 -
143****3640 试用期间提前三天口头跟他说就可以了!不给就去劳动投诉!说明情况!要求工厂即结算工资 2014-03-13 14:39:00
-
157****7977 各地的公积金管理细则不一,但基本都有这么一条:非本市户口辞职人员,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其次,支取现金有好多种情况:退休、大修房屋、装修房子、子女入学、家庭成员大病、家庭经济困难等等,建议和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钱绝对不会白交的,属于个人财产。追问如果换了工作以后不再缴公积金的话,之前缴掉的还是有效的吗 2014-03-12 20:46:15 -
155****2176 没什么大事 .在和领导打个招呼就行了 2014-03-12 14:45:13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不一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办理。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一旦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必须至其公积金管理部柜面或通过公积金单位系统为其缴存公积金”。2、在试工阶段,基于雇佣双方有选择或不选择对方的权利。所以职工在试工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缴存公积金,但是一旦双方达成雇佣关系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间的公积金必须用补缴方式补上。3、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的工资收入略低(是基本工资的70%)。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次月,则调整到全额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工资调整全额,但是其试用期间缴存的公积金基数是不改变的,其只有在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候,根据其实际工资基数进行调整。4、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定每年7月1日。因此公积金年度与自然年度又不同,例如2016年度是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所以,职工试用期间的缴存基数需要到新年度7月1日才能调整。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单位)以工资为基数并按比例交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合法。由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
答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当然也包括职工的试用期。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全部6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