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好看下认购书里面的内容!谢谢!
全部9个回答 >父母能代替成年的子女跟开发商签订购房认购书书? 父母替代成年子女签订的购房认购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137****1579 | 2014-03-11 19:30:29-
133****7174 第一个问题:可以退,原因你自己也知道,开发商与你签定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既然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对协议的双方都产生不了约束力,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退款。
第二个问题,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是存在的,至于是否上升到刑事上的欺诈,这需要看事态的发展。
既然是无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该开发商,官司肯定能打赢。你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你的利息。建议你去法院起诉前,先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这利于你收集更多证据,还有如果你们约定了仲裁,就先请仲裁。
PS起诉前,找一家律师事务所(维权的那一种)找个律师,让律师去和他们谈谈,可能效果会更好,更利于事情的解决。(请律师钱也不贵,千元之内完全搞定) 2014-03-11 19:57:17
-
答
-
答
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以前也普遍认为它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如今有了变化,即**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该《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即在一般情况下,认购书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它具备法律效力。(2)《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说,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总之,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买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约定。若发生纠纷,可依据认购书条款维权。建议在签订前咨询律师,确保条款公平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上面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订金,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来的,只要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多多留意,避免吃亏上当。二、如何避免房屋认购书定金纠纷1、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2、一般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开放商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写的都是“定金”,购房者一定要注意;3、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定金的退还条件,在合同上要有相应的说明。因为到银行的按揭办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那就肯定在签订认购合同后,而银行是否按照购房者所意愿的给予意向中的按揭比例、贷款年限及利率是不能事先确定的,因此在认购合同中一定要对这类情况具体约定退款条件。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听说认购书有法律效力,但不如正式合同。买房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
全部6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