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拆迁一般都有40万补偿
全部8个回答 >有关农村拆迁补偿
156****3346 | 2014-03-11 17:33:29-
136****2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14-03-14 09:55:37 -
144****6820 农场拆迁的补偿没有固定的在数字,要看你们村拆迁协商的比例是怎么说的! 2014-03-14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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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359 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例如: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范围内,因城市村庄整体改造、土地储备等征用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 (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行政管理工作。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范围内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行政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农业、公安、工商、物价等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由拆迁人或经其委托的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拆迁承办人实施。第五条 被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人 (以下简称被拆迁人)以依法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计户确认,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按户进行。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偿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依法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实行房屋补偿方式。第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结算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属规划非住宅用地的,按照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住宅房屋补偿价格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结算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乘以0.5的系数所确定的面积数额,结算给被拆迁人住房改善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存在差价的,应当结算差价款。第九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金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结算,拆迁补偿金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存在差价的,应当结算差价款。第十条 拆除的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均不予补偿。拆除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临时建筑时规定不予补偿的除外。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房屋已建造完毕的,对该房屋予以补偿。发布拆迁通知或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拆迁人、拆迁承办人和被拆迁人情况;
(二)拆迁房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
(三)补偿方式;
(四)实行货币补偿的内容: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五)实行房屋补偿的内容:补偿房屋的地址、房号、套型、建筑面积、交付时间,补偿房屋的价款及差价款支付方式、时间,房屋权属及办理手续;
(六)搬迁时间和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的发放;
(七)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八)其它约定。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其中,住宅房屋按照每户400元计发,非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发。第十四条 拆迁人对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临时过渡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计发经营性补助费。对发放经营性补助费的被拆迁人不再发放临时过渡补助费。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协商一致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 征用集体土地补偿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方案,按照规定经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实施。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纳入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第十七条 对拒绝、妨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2014-03-13 16:13:49 -
158****1671 不 个补偿,不搬迁。。。。拆迁是拆你房子地,你有这些就应该给你补偿 2014-03-13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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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368 1,宅基地是否有批示?如果有,批示为准。如果没有,会人为确认一个作为产权人。
2,一般现在拆迁都和户口无关了,都是针对产权人。存在这种情况:儿女成年,自然分家,可以享受房屋安置,或者拆迁款。
3,拆迁款是跟着被拆迁人走的,也就是签的补偿协议上是谁,就给谁。
4,跟3的答案一样。
5,儿媳随着儿子走哦,不会单独享受的。
6,现在一般都和户口无关了,所以迁入也没用的,而且儿媳不会作为单独产权人的。 2014-03-13 09:46:19 -
135****6654 您好!每个地方赔偿的标准都不一样的,你可以去找当地的拆迁补偿初看看 2014-03-12 2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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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421 这个补偿标准必须是公示的,如果没有公告你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网上没有具体的标准 2014-03-12 09: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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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666 是有这事,补偿方面不清楚,总之没有开始搬迁时给的多!非农业户口的分得更少! 2014-03-11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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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207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标准怎样定?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原《条例》过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标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补偿标准不一,导致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前大量迁入户口,加重了拆迁人的负担,也加重了投资成本,增加了旧城改造的难度。
而新《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价值作为补偿安置的标准,既符合法理要求,也便于操作 2014-03-11 19: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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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关拆迁补偿问题答
赔10万答案补充一定会的,法律上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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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关拆迁补偿方法答
一般有户口的话都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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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房屋征收当前,城市房屋的征收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见,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城市产权房的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户口没有关系。实践中,对于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即,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为了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各地地方法规、规章中往往制定了一些与户口有关的规定,整理如下。1、上海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公有住房第四十四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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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农村征地补偿采取以方式,一是房屋征收,按面积补偿,或按面积回迁;二是征地补偿,包括土地本身价值和青苗补助两部分;三是地方制定的集体户口安置优惠政策。前两项是必须进行补偿的,后一项是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在农村仍然有房产,不受户口的限制,可以得到补偿。耕地方面,第二轮承包期为30年,虽然你的户口已迁出村集体,但村集体不可以收回你的承包地,必须等到承包证到期后才可以收回,因此,只要你手里还有土地承包证并没有过期,那么必须给你征地补偿。因为你的户口已从村集体中迁出,因此不再享有地方制定的关于村集体户制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