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是不可以撤销的 必须两人都当场才可以 有效期两年
全部11个回答 >夫妻间房产的赠与
158****6475 | 2014-03-07 12:00:51-
155****8091 不存在那么复杂的关系,直接去办理房产证,把产证上的共有人去掉就可以了,老公同意就是了。这样就可以了。。。。其他没问题了,因为婚前财产永远都是你个人的。 2014-03-09 11:46:43
-
134****5250 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进行改名。对于赠与房产,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办事程序:
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希望对你有用。 2014-03-08 10:00:58 -
153****8492 房产的份额是以出资的额度来说的,不是说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是每人都有50%的份额。
所以你妹夫的产权 妹妹的产权不等于50%。你妹夫的话并不能放弃你妹夫的爸爸对这栋房子的产权份额,而且你妹夫爸爸也没有公证说要把自己的份额赠与你妹妹。
2,、如果你妹夫想把自己的份额(毕竟他也参与了后期还贷)赠与你妹妹,必须要到公证处做公证,万一以后出现纠纷,你妹妹可以合法的得到你妹夫所赠与她的那一份。
3、协议没必要写,有了公证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写了,也可以作为对公证书的副证。
4、房产证可以写上你妹妹,你妹夫和你妹夫爸爸的名字,谁出资都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4-03-08 09:27:47 -
144****2479 公正生效了,不过您 还没有过户,所以也不算正真到您名下了, 2014-03-08 09:23:08
-
141****6381 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现在是不要缴税的。 2014-03-08 09:18:51
-
138****9823 夫妻更名不交税! 2014-03-07 22:30:55
-
158****5224 单方面是不可以撤销的 必须两人都当场才可以 有效期两年 2014-03-07 21:53:48
-
146****2603 可以办理赠与手续。如果自己到建委去办,只缴纳契税(可以按你所在区县的房屋所在位置的**低指导价过户,每个区县、同一区县的不同位置,指导价是不同的,这个你可以到建委服务大厅的地税局窗口咨询,他们会告诉你的)。如果让中介给你办,你还要交中介费。建议你自己去办,手续不是太麻烦。当天就能办完。自己受点累,可以省几千元呢。
具体需要材料:房屋赠予转移登记:(1)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私产住宅暂免);(3)赠予(受赠)公证书(原件);(4)已纳契税发票或减免税凭证(原件);(5)当事人身份证明;(6)房产平面图(一式二份);(7)房屋登记表(一式二份);(8)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予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收据(原件);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予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暧费结清证明;(9)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予的,不再提交。(10)结婚证。 2014-03-07 19:54:31 -
158****3856 夫妻更名不交税! 2014-03-07 15:35:53
-
147****5594 正常买卖交易费用 2014-03-07 13:48:28
-
144****0514 如果没有特殊的证据证明,一般会认定:**款所对应的房产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实际处理时对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有利。
加女方名有两种加法,第一种是取得开发商、银行的同意,修改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当然,同时也要在房屋管理部门处变更预售备案和预告登记),这样房产证办下来就是两个名了。但手续麻烦,而且开发商和银行一般不会配合。第二种时房产证办下来后加名,这个手续是否要交契税各地做法不一,需要咨询当地地税局,如果要交,是房屋价值的一半的1.5-3%.另外估计需要评估,也有一个费用。手续倒不算麻烦,签个赠与合同、评估、交税、申请变更登记。
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4-03-07 12:17:27
-
答
-
答
一、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之间的区别1、《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以上三种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模式,这种情况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按赠与对待,应该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2、夫妻间赠与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手续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次,即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夫妻间的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无权撤销,因为《物权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而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我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3、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物权变动行为。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赠与物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夫妻财产约定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已依上述约定发生,只是未经物权变动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房产作为不动产,现实中会出现需要过户情况,但是不同过户情况是需要缴纳不同费用的。那么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以上可以看出夫妻间赠与房产可以少缴纳很多税,在房产没有办理过户前赠与协议是可以随时取消的。所以如果确认房屋赠与可以及时办理房产过户。
-
答
红本在手的房子,夫妻之间房产不建议赠与,赠与不止未来卖房要交所得税,而且在赠与的办理中,要交房屋评估价2%的公证费。所以,成本**低的方法是直接更名, 只需要工本费,需要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去房产所在地的地税局申请免税,大概7到9个工作日,然后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要5个工作日,费用在85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产赠与税有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一笔费用是契税。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收取标准为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16万的公证费就是160000*0.02=3200元。还有一笔费用就是契税,一般情况下, 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那么160000*0.01=1600元。所以房产赠与税有4800元。**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有房屋赠与的承诺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的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合同印花税为160000*0.0005=80元,加起来就是185,再加上前面的4800,就是4985元。并且,根据《公证程序规则》,房产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第八条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