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全部5个回答 >办理房产赠与免税要什么材料?
156****4455 | 2014-03-04 22:14:52-
158****3340 一、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2014-03-07 09:49:27 -
132****0762 建议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大厅去咨询 因为每个地方所需材料不尽相同 肯定还要填写相关表格的 所以一定要去当地详细问问 2014-03-04 22: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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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所有权证;2. 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3. 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4. 房屋赠与书;5.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6. 两证合一申请表;7. 受赠人及赠与人的近期公安部门照片;8. 被赠与人的单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9. 相关手续费;10. 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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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地方方言,即办公用房,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业务技术人员等办公的业务用房,现代办公楼正向综合化、一体化方向发展,由于城市土地紧俏,特别是市中心区地价猛涨、建筑物逐步向高层发展,使许多中小企事业单位难以独立修建办公楼,因此,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修建办公楼,分层出售,出租的业务迅速兴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写字楼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于办理行政事物或从事业务活动的建筑物,其使用者包括营利性的经济实体和非营利性的管理机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为满足公司办公、高效率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写字楼就是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位于城市的CBD,行政配套齐全建筑设计风格鲜明,气势宏大,外立面装修质素较高平均每200平方米至少一个停车位楼层吊顶后净高2.6米以上平均每5层有一部电梯服务,等待时间不超过30秒**少具备50-60瓦/平方米电力供应,并配备足够的后备电力供应设施平均每20平方米建筑面积有一条电话线,提供或支持DDN,ISDN线路,备有视像会议设备提供四管式空调系统和24小时空调供应拥有声名卓著且具备相关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设施齐备,包括有银行,邮局,商务中心及餐饮等系列配套,且均以服务于大厦客户为主。作为收益性物业,写字楼也常常被用来全部出租,以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北京市供热锅炉(机)房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写字楼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医院等单位办公用的建筑物。写字楼一词是由境外传入的。按照国内过去的习惯,通常称为办公楼,并主要作为所有权人的办公之用。所谓写字楼是指供各种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事业的职员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业务活动的楼宇。写字楼原意是指用于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和交通系统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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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市统一格式的《房屋拆迁情况证明》;领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初审并盖章;被拆迁人提交《房屋拆迁情况证明》、《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由地税契税征收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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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了统一和归并,并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继承或接受遗赠4种情形,分类列示,消除了原管理规定中两个税种免税证明资料的差异,有利于规范税务人员操作,方便纳税人对照提供。 公告还进一步简化了办理免税手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例如,父母无偿赠与子女的,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 “值得关注的是,为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公告特别重申了公证资料的核心内容。”上述负责人解释,由于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资料是划清税收征免界限的关键。 因此,公告对于特定情形的赠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将公证资料列入了证明资料范畴,但办理免税所需的公证资料只需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有权继承(接受遗赠)即可,无须对财产本身进行公证。 公告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及时回应、准确答复纳税人咨询,做好培训辅导工作,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查询证明信息,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