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回迁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2、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3、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4、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五年后,才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全部5个回答 >回迁房是否是经济适用房性质,改底单的形式有法律依据吗?
134****1836 | 2014-03-02 09:40:01-
154****5875 您好:回迁房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是要缴3%的土地出让金,其实改底单是有风险的,所谓的改底单,就是把原来签合同的人名改成您的,而且现在也不让改底单 2014-03-05 1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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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607 回迁房不是经济适用房,表现在他不受经济适用房审核表的限制。回迁房的销售是合法的。 2014-03-05 09: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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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088 目前开发商是不能改底单的,此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回迁房性质 2014-03-05 09: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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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130 是经济适用房性质,相当于你顶替了当时回迁户的名额。改底单的形式有法律依据,房款可以做资金监管。 2014-03-04 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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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816 在百度上可以找到相关的内容啊。 2014-03-04 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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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882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工薪阶层合低收入家庭建立的/享受优惠税收价格的商品房;回迁房是政府对旧城改造过程中被拆迁的原有住户进行原地安置的房子,回迁房的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成本价对换,及原面积与新房面积按按成本价长退短补,二是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计价.二者 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自愿的购买,而后者是带有强制性 的<
也就是你愿不愿意搬迁都必须搬迁,只不过国家对你重新给预补偿罢了 2014-03-04 16:07:02 -
134****5934 经济适用房需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谓的买地钱,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
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如果是全产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待,各地的不一样,你**好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2014-03-03 20:13:09 -
153****5082 可以的,出租和买卖都可以,不受你说的那个条纹的约定,我现在住的房子就是租的人家的房子,那个小区的房子就是有的是新商品房,有的是回迁的, 我住的就是回迁的房子,已经有2年了,没有什么问题,这个小区大多数房子都是往外租的 2014-03-03 0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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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08 回迁房,需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并且税很少, 没有可以直接改名的回迁房,回迁房是大产权的,也是居住的,只是性质有差别, 2014-03-02 1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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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确实可以改,信的过的朋友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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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底单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且改底单的商品房存在诸多风险,相对于商品房,回迁房改底单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二、改底单的相关知识(一)改底单的概念 在新购房屋取得房产证前,在开发商处将购房者更改为他人姓名的行为,称之为“改底单”。改底单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改底单行为多数出现在原始购房人尚未取得房产证又急于转让的买卖交易过程中。(二)改底单的原因1、在房屋交易中改底单的目的是少向国家缴纳税款,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出售,但是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再交易合同有效,原房主取得房产证以后应该配合办理过户,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严格意义上讲,此类房屋出售属于存量房交易也就是咱们经常说的“二手房买卖”,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种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2、新房所缴纳的税费只有契税一项,额度很小。新房和二手房税费相差很大,所以如果条件允许好多购房者在购买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时,希望能够成功改底单,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三)回迁房改底单的条件 北京市的回迁房改底单不能立刻办理,只能在临近办理房产证前夕才能办理,而且购买此类房屋需要有北京户籍。(四)改底单的风险?1、改底单侵害的是国家税收利益,存量房交易因该底单行为变为一手房,省去了一个交易环节,国家税费遭受损失,国家有可能追缴税款或者承担刑事责任。 2、改底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此类约定无法律效力,一旦发生交易纠纷,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五)改底单交易采取的方式:1、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主负责改底单;2、双方直接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房主口头承诺改底单。3、无论约定采取哪种形式,合同内容无论如何约定,都不能否定其违法性,此类约定是无效约定,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可不遵守。如果卖方不遵守约定那么买方只能通过正常交税的方式来达到取得房产证的目的。**终核算下来,往往比当初购买新房或者购买直接可以过户的二手房贵很多。(六)改底单的时间不确定,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速度要远远慢于普通商品房,所以改底单行为可能要房屋交付后两三年之后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启动,随着我国法制越来越健全,法律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逐渐加大,到时是否能够变更底单或是否有人愿意冒风险去协助办理更改底单是未知的。(七)北京的房屋价格一直大幅上涨,有可能出现房主以不配合办理改底单为要挟让买房人增加房价的情况发生,到时可能会官司缠身。另外,房价上涨后,**低指导价也必然同时上调,即使售房人配合过户,那么买房人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会税费也会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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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到的是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房是两个概念。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是需要申请才可以购买的,在价格方面会比市面上的房子价格要低很多。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是不许上市出售的,产权方面好像还和商品房有区别,但是不太清楚。 回迁房就不一样了,回迁房是动迁的开发商或者当地政府补偿给你的,跟正常商品房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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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和回迁房区别:1、在房屋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刻上市,而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贷款;而回迁房享用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钱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钱,并依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置办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商定;而拆迁安排房屋的置办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的价款在协议中进行商定。二、买卖回迁房的注意事项如下:1、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房产证,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所以到底是房产证还是回迁协议需要特别注意。2、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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