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可以平分
全部3个回答 >房子怎么判
146****8486 | 2014-02-24 14:37:26-
155****3063 从房产登记的情况看,这个房子是女方婚前财产。
但是,如果你们购房的时候已经同居,或者至少已经开始恋爱,而且没有明确表示所付房款是对女方的赠与,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该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至少女方对男方负有债务。
如果你希望你的利益**大化,你可以将这些情况和对方交流并留下录音作为证据。当然如果对方承认更好。
但是,这不是大男人所为。
作为一个男人,在女方哺乳期间提出离婚,不仅是不人道的,更是为法律所禁止。、
从如下几个方面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
你还像以前一样关注自己的妻子吗。
你有没有因为妻子忙于照顾孩子而疏忽了对你的照顾心存怨恨。
你有没有理解一个哺乳妇女需要付出多少艰辛。
你有什么理由遗弃自己为你 正在哺育孩子的妻子。
如果是你妻子提出离婚,你有没有办法说服你的妻子让她重新回到你 的怀抱。
如果真的要离婚,你不仅不可以和妻子争财产,反而要安慰妻子,因为她很可能成为你孩子的第一抚养人。
建议:思考,冷静,再思考,再冷静。
郑州市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李敬民祝福你可以顺利度过人生感情的重要关口,人生谁都会遇到。有问题随时留言,百度专家群不乏对婚姻纠纷有专门研究的专家们。 2014-02-26 14:48:31 -
141****3293 根据描述房子应属还钱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你不能参与划分。
至于具体的抚养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014-02-26 09:54:13 -
133****8558 法院判的话,就是一人一半,小孩没有份的,抚养费不要小孩的要支付的 2014-02-26 09: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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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425 孩子的事情我不知道,房子只要是婚后买的,离婚应该平分! 2014-02-25 2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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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326 产证上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话,应该要平分的。 2014-02-25 14: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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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610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其配偶享有的份额属于共同享有 2014-02-25 13: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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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589 孩子的事情我不知道,房子只要是婚后买的,离婚应该平分! 2014-02-24 1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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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769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如果男方能够提供偿还住房款的证明就可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现在分房子是按照对房子的贡献程度来分的 2014-02-24 16: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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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18 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妻子要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则可以让她出具婚前购买证明及婚后独立还贷证明 2014-02-24 14: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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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婚前你的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债,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归你所有,但是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你要对妻子作出补偿。二、如果婚前你的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债,产权登记在你们俩的名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之前对产份额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三、如果婚前你的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债,产权登记在她的的名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房子也属于共同财产。因为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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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了**,还在还房贷,离婚就一个人那房子,一个人拿钱双方协议分配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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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虽是父母出钱,属于男方的财产。但如果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由于婚后加入了女方的名字(在手续齐全、公正的情况下),这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了。一旦和女方离婚,女方是可以分取房产的,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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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 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 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 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 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 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标签: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分割 作者:万州律师 冉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更多] 哪些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彩礼,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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