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司法公证处的公证。但是,公证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机构,对公证的内容一定会进行审查。避免合同的无效,合同的重大误解。假定公证处不给予公证,基本可以说合同是不规范甚至是无效的,比如共有房产买卖,而没有其他共有人参与的买卖合同。这种只有其中部分共有人参与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这种无效不必然导致交易的失败。假定已经过户,因为有的房产共有人是属于未登记注册的共有人,比如配偶。如果产权登记人出卖自己的房子,购买人已经实际居住而且已经过户的,而且价格也比较合理,可以认定购买方属于房屋购买的善意第三人,虽然合同无效,但也不会被确认,因为这种无效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足以相信卖房的人是唯一的产权人。
全部5个回答 >房产遗嘱公正后还能改么
151****6464 | 2014-02-19 17:04:31-
153****9792 在遗嘱里面,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是**高的。除非你爸重新立遗嘱并且公证,否则之前公正的遗嘱依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14-02-21 09:18:39 -
153****7070 遗嘱本人可以要求变更遗嘱内容,公证了只要立遗嘱的人按照真实意愿就可以要求变更后重新公证 2014-02-19 17: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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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契税完税凭证缴交公积金的人(也就是新的产权权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支取公积金申请表(该申请表在缴交公积金的银行领取并由缴交单位盖公章)就可以去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了。你可以凭你购房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公积金缴交证明缴交人的身份证银行还款帐号这些资料去银行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正常是一年支取一次,但如果你的贷款跟缴交公积金的银行是同一个银行,那你可以在银行去申请公积金每月还款的业务,现在暂时开办每月还款业务的只有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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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凭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直接过户,但需要缴交税费之后,才能取得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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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遗嘱从法律上讲称之为自书遗嘱,并不以公证为生效条件,只要遗嘱的内容本身合法,就是有效的.但要提醒你一点,如果遗嘱中的遗产涉及到房屋,建议向先房产管理部门询问一下,是否要持公证遗嘱才可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很多地方的房产局要求持公证遗嘱才办理过户,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房产局自身工作的风险(比如遗嘱是假的等,因为房产部门无法鉴别,只能要求公证,这样可以避免因错误过户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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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如何处置完全是老人个人的事,想赠与儿子或儿子以外的人都可以,老人和受赠人去办理手续即可,不需要其他子女的同意和配合。 如果要立遗嘱,**安全的公证遗嘱,此外,还可以自书遗嘱、见证遗嘱、代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就可以有效。 不过,建议还是在老人生前直接赠与方便,因为如果按遗嘱继承,还要其他子女的配合,不配合还要到法院起诉,比较麻烦。但有一点要提示,如果你说的房子原是老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在世的老人和其他子女又未办理继承去世老人的遗产手续,那房产中还涉及部分其他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在世老人只能就自己拥有的份额进行处理,不管是遗嘱还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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