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次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全部3个回答 >房改房出现问题后,应找谁处理。个人还是单位?
143****1174 | 2014-02-17 22:46:32-
132****1553 一般情况下,房屋如果有物业可以找物业维修,但是是要自己付钱的。如果你和邻居协商不成可以依据物权法里的相邻权来起诉。而诉讼请求就可以是让邻居赔偿你家的损失和他家必需妥善维修自己的房子。 2014-02-20 17: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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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121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的处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
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14-02-20 10:40:56 -
152****9652 怕黑的狼:你好!
在保修期内(5年),是施工单位负责保修,由物业管理通知。保修期外,由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物业管理的,由单位)负责修,费用可以从维修基金中开支。
不过房改房的维修基金管理各地不一样,有的和商品房的一起管理,有的财政局管理,还有的房改办管理。申请起来比商品房维修基金还麻烦。 2014-02-19 11:54:08 -
142****1689 可以找街道居委会协调处理 2014-02-19 1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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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409 物业 看看你的 隔壁是不是违规了 很多地方是不允许被改的 2014-02-19 0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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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904 建议您关注当地相关政策及收费细则 2014-02-18 2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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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479 你们小区如果缴纳物业费了,是有小区的物业来维护!
即使没有缴纳是房子质量导致,也是有物业来进行维护的。 2014-02-18 09:13:23 -
155****5593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的处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14-02-18 09:11:11 -
139****4919 房产商曝灰色产业链:四成利润被职权部门拿去
2007年 05月 11日 16:38 深圳新闻网
漫画:越走越远——房产暴利何时休 中新社发 任士可 摄
深圳新闻网讯 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各部门联手调控房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浮出水面,房屋开发成本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房开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在记者保证不透露真实姓名的情况下,这位姓蒋的房地产开发商自述了亲身经历的楼盘开发“灰色产业链”。
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
我从1992年就开始从事商品房建筑行业。当年每平方米的建筑成本价不过350元至400元,房价不过1000元/平方米至1500元/平方米,建筑成本占房价的1/4,加上土地出让金,房地产成本价格也不过是房价的1/2至1/3,如今建筑成本比原来只涨了100元至200元,房价却比原来翻了好几倍,房屋成本只占房价不到20%。
前些日子番禺包工头向媒体公布的商品房工程明细账,实际建筑成本是每平方米不过572元。这还是珠三角的价格,中西部省区的价格比这个更低,因为人工成本要比那边低很多。相比之下,中西部省区的人工费用只有珠三角的1/2至2/3,铁工为5元/平方米,木工是10-12元/平方米,泥工为3元/平方米,负责贴外墙瓷砖的人要20元/平方米。
南宁、贵阳、成都等地的房价已经比上世纪90年代涨了近10倍,价格从600-700元/平方米,飚升到4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上万元的豪宅也为数不少。实际上,面积越是大的楼盘,建筑成本越低,因为建筑商减少了很多钢筋、水泥、窗框、管道等费用,售价昂贵不过是迎合人们贪大求全的消费心理。
“招拍挂”:内行“懂门道”消化两成利润
土地价格、开发成本是不少房地产商向外宣称“价格上扬”的**大原因。实际上,土地“招拍挂”没有增加房屋成本,而“暗箱操作”成为房地产商降低成本的主要渠道。
“招拍挂”的项目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规模较小的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发商可以通过“内部渠道”了解政府方面的土地价格“底线”、“上限”,与有可能参与的同行形成“价格同盟”,由一家公司竞拍下来后,其他公司共同建设,但楼盘销售价格参照周边楼盘价格抬高销售;一种是规模涉及几百亩土地的项目,土地连片开发就需要通过集体“围标”的方式来实现对土地的掌控,开发商往往事先做好评估部门、招投标审委会的“工作”,通过招投标“评估”方式,排挤一些外来的竞争者,通过打压对手、减少竞争压力来降低潜在的成本风险。还有一种是通过规划部门的“风声”,在未来的**抢先“圈地”的做法。如政府搬迁、城市发展规划等出台前夕,地方政府决策层尤其是“一把手”对城市发展的目标指向,成为开发商趋之若鹜的消息,一有风吹草动,房地产开发商就会连夜“跑马圈地”,因为这时候土地价格**低廉。
要获得这些消息、“搞定”这些职能部门,就必须“有酒大家喝”,从楼盘开发中拿出一部分利润,让包括评估、规划、拍卖、土地、政府等部门“分享”。我认真计算过,无论大中小型楼盘,要真正在当地站得住脚,至少要拿出两成左右的利润,通过请客吃饭、逢年过节赠送“购物卡”、假期组团旅游、支付出国考察费等方式来“摆平”这些权力部门。
土地“招拍挂”不但没有增加房屋成本,反而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抬升房价的重要借口。表面上看土地价格很高,但分摊到每平方米的价格就很少,原来建设20层高的楼盘可以建设到40层楼高,成本降低了一半,房价却涨了一倍。
改规划 乱测量 滥用料=高利润
修改规划、楼盘测量时与测评部门“互通有无”,施工中滥用材料,这些都是房开商牟取高额利润的关键环节。
修改规划和楼盘面积测量是实现楼盘后期“利润增殖”的核心,这部分利润超过20%。只要有了前期到位的“工作”,规划建设部门不会对楼盘开发的层数、公摊面积、绿地面积进行认真测量,相关社会化的测量部门、评估部门因为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在吃了一两顿饭之后,往往也对开发商房屋面积“跑冒滴漏”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滥用料也是利润实现的重要手段。钢筋、水泥、板材、管线等,只要有出厂合格证,平时很少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这部分材料建筑商往往精打细算,恰到好处地在管线、窗框等不影响工程质量的环节上使用相对价格低廉的产品。这部分产品质检部门不像钢筋水泥等大宗商品那样高度关注。但由于数量巨大,所获得的利润也非常高。
4成利润为职权部门买单
“吃得下,吞得掉,消化得了,没有后遗症。”这是房开商与诸多相关职能部门“合作”的重要前提。请客吃饭一顿没有上万元会让领导“没有面子”;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外出旅游”,不出国门就是没有旅游,这些部门只是象征性地交纳部分旅游费用,90%以上由我们直接支付给旅行社;逢年过节的“购物卡”,一次性就是几十万元。
我们当然害怕审计部门查账,但比起酒店、宾馆等行业来说,建筑行业也**容易开账出资,从进料源头、施工环节上,就能够将一大笔钱“费用”消化掉。“借用”身份证登记来冒充员工数量,用工资“冲抵”开销;把日常成本做大……这些都是房开商“化解”灰色产业链的主要手段。
我认真算过这样一笔账:一栋楼盘开发下来,成本只占房屋价格的20%,房开商能够拿到的利润占房屋价格40%,还有40%就是被各种“灰色开销”吞噬了。其实,只要地方政府和相关职权部门认真履行中央的政策措施,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细节,我们完全可以把余下40%的“灰色开销”降低下来,返还给购房者。这相当于开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只需要3000元/平方米至4000元/平方米就能够买下来了。(记者:何丰伦)
2014-02-18 09: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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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物业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业主可提出申请垫支使用保修金进行维修。而保修金支付后,开发商将在三日内被告知,无异议的在15日内必须将款项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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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在没有人管的情况下,卫生方面因该是街道居委会会负责当然回少收点费用,杂事也可以找他们,但是象你这样的情况应该先找暖气公司,因为影响你正常供暖了`%7E如果他们不管说是个人原因造成的那你就的找楼下和居委会来协调,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怎么解决(你说的太简单,也没有说到底冻坏了哪个地方楼内还是楼外,楼下为什么不开暖气没交钱吗?这都是判断找谁的理由)。。如果再没有人管建议你打12319城市综合管理的投诉电话(我上次试了一次,结果他们暖气公司的老总大过年的亲自跑来查看很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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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卖房遇到问题挺麻烦的,得找专业人士帮忙。我听说合同很重要,还有可能要打官司。不过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还是得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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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该如何维权?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关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买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屋的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下列两种情况,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索赔: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购房人要及时提请公证机关或物业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对该情况进行确认,及时寻找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便单方申请的鉴定其鉴定结果可能法院不会采信,但该鉴定报告对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一份很有利的证据。找什么部门维权?购房者在出现质量问题时,首先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并及时聘请房屋质量方面的专业机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购房者对出现的房屋质量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尽量不要通过诉讼解决,不仅浪费时间、金钱,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或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房屋验收因为涉及到一些建筑、水电安装等专业性问题,相比于开发商购房者无论在经验还是能力方面略显劣势。我个人建议验收时可聘请专业的验房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在入住验收表等等相关文件进行记录做好证据的保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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