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因此,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还要必须向银行还贷款。
全部2个回答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怎么办,按揭贷款如何还?
136****8666 | 2014-02-16 11:00:15-
153****5893 随时可以找银行进行面签,买卖双方到场,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收入证明(月供的两倍),工资卡半年的流水,社保或完税,学历证,暂住证,如果有车的话可以带上行驶本,这个没有也行,就是能证明你的资质,有利于批贷。
面签完就评估房子跟做网签,网签可以提前做,这样买卖双方的保障,房主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客户也不能随意违约。
这些材料都齐了,银行就可以审批了,3到5个工作日就能批贷,批完贷款就能去交税过户了,接下来拿到新房本,银行就可以去办抵押登记了。
**后房主就等着拿钱了,各个地方不同,大概一个月也就下来了 2014-02-19 09:43:36 -
158****6618 魏国鹏律师解答:不用客气。你问的实际上是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因此,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还要必须向银行还贷款。
二、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如上所述,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偿还贷款的。那么,解除购房合同以后,按揭贷款应当怎么偿还?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亏。那么,实践中,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呢?实际上,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对“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以及“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所作的解答。购房者必须要记住的是,购房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属于两份不同的合同,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还是有效的,当事人必须要偿还按揭贷款。至于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的具体怎么还,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 2014-02-18 13: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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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870 没有关系 这是正常程序 2014-02-18 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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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174 签订完合同就算完成购房手续了,如果再严格点,就是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毕就算完成购房手续。
其他的后续手续都是为了取得房产证。
正常的流程是这样:
1.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房管局提供的),当天缴纳合同约定的**款、相应的契税、维修基金,开发商开具相应的收据。(有些房产公司还会要求你留存身份证原件并做委托公证办理后续事宜)。
2.开发商持相关手续去房管局办理备案。如果你没做委托公证,可能需要亲自去房管局一趟,房管局要见本人核实身份。这个时间比较长,可能需要1-3个月的时间,根据备案楼盘的多少和房管局的效率如何,再加上春节期间,从25到正月15房管局基本处于不办公状态,时间就更长了。一旦备案完毕,这个买卖行为就做实了。
3.备案完毕后,相关合同转交到银行,银行准备好手续通知你面签,面签1个月左右后银行放款给开发商,给你贷款合同,开始还贷。
4.开发商收到所有房款,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开具正式的购房发票,同时所要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
5.其他的事就等交房后办理了!
“房子主体结构不封顶,坚决不允许银行放贷”这只是个地区性行为,并不是全国都严格实行了。当然也存在这种可能性。 2014-02-17 09:31:01 -
135****9922 呵呵 这个怎么说呢 可能会不合恁的初衷购房合同的签订 只要双方是在正常情况下 就是说没有欺诈 诱骗 强迫等异常情况下签订 合同是成立的 经过双方签章确认 合同就生效 这个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双方都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至于房贷的问题 通常开发商会协助客户联系银行 或者是有特约的银行办理按揭 但是是否能够办理成功 这个主导方在客户 对于开发商或者而言 没有义务 不受法律约束 除非是购房合同中有针对性的条款 对银行而言 决定是否房贷是自主权力。
。不受任何外界干涉恁的情况。。。呵呵 比较郁闷 上述情况如果没有异常 如果退房 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的约束效力就在于此 2014-02-16 22:41:21 -
132****3991 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是房子有贷款的提前还款,没有的约定时间到政务中心过户,从签合同到过户我们处理的是要一周的时间,付**同时办贷款。贷款是从下款时间的规定时间内开始还款。 2014-02-16 1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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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276 佘玮律师 云南世博律师事务所 读者提问: 我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小区的一套单元房。
按照合同约定,我首先向开发商缴纳了30%的**款,剩余款项则通过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支付。之后,我从一朋友处得知,开发商又将我购买的那套商品房出卖给了第三人,且该第三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请问现在我想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因与银行签订有贷款合同,该贷款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你发现开发商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时,你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解除,必然会打破原本和谐的房屋按揭关系。因为你的借款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的需要,且你作为抵押人的前提必须是你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将导致借贷关系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抵押权的法律基础也将丧失。 为了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两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关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可见,法律支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编辑:刘燕 2014-02-16 11:25:35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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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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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消费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抵押,如果消费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相关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消费者所有,处置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所以,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中属于消费者**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消费者。属于消费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消费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另外,退房者也别忘了终止房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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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怎么处理,对此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处理:1、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或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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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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