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老板承担拉,就是说您们有责任的话,您们是职务行为啊,具体的得看案情啊,先报案由公安局破案啊,完才能确定谁的责任啊,谁也不能说现在就给定谁的责任啊,
全部3个回答 >物业财务提问
136****1394 | 2014-02-12 15:37:44-
148****9341 不好意思我不是做这个,对不起帮不了你 2014-02-15 1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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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860 有事找百度就应该可以了。 2014-02-15 09: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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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975
济南现代国际名酒城,是现代联合集团打造的山东**大的酒水批发市场。坐落于济南高铁西客站2000米处,经十西路与京福高速交叉口。均 价 在 一 万 元 左 右
是华北**大一级酒水批发市场——现代国际名酒城位于西部开发的核心位置,是济南市政府重点工程,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距离济南西客站直线1200米,主楼浙商大厦已基本落成,招商客户80%为山东浙商商会成员,其中10%为山东17地市招商引资及城市形象展示平台,另10%为其他社会型企业总部,剩余20%即将面对其他社会型企业公开招商,目前舜耕山庄餐饮部已入驻浙商大厦。浙商大厦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商务办公于一体,是济南对外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鲁浙两省文化与信息交流的综合互动平台。总规模1500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现代国际名酒城占30万平方米,沿街/精装修/不限购/不限贷,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面积10-100平方不等,总价10万元起,一次向买断45年的使用权,开发商包租8年(即前8年我们负责将您的商铺往外出租,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不需您操任何心)每年保底返8%租金(若实际租金高于8%,则高出部分九一分成,在8%租金的基础上,再把高出的租金的九成给您,我们只收一成的运营管理费!)您基本前十年就能收回投资本金,后35年让您纯收益!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都有折扣,,前三年的24%直接抵扣房款,即付款时只交总房价的76%,即可拥有自己的商铺!**空间大,是投资商铺的好项目。开发展商:现代联合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创办于198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早成立的民营企业之一,以商业地产为依托,专业市场为支柱产业,目前已发展到净资产近60亿元,拥有中国第一家连锁专业市场管理公司及20余家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是一家集市场商贸业、金融业(非银行)、医药保健业、文化产业等相关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项目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与京福高速交叉口(现代物流园内、大友宝马4S店对面)成就济南西部首个“地标性城市综合体”,**潜力大,欢迎免费看房,期待您的来电! 商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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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要小额投资长久收益赚大钱的可以联系我:置业顾问 王老师 电话 : QQ:2294375923 2014-02-15 09:23:10 -
153****3375 招聘个优秀的财务总监%7E%7E%7E%7E%7E%7E%7E%7E%7E%7E%7E 2014-02-13 1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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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071 你可以上网看看,,,,,,,,,,,,,,,,,,,,。 2014-02-13 15: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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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890 你应该将设备转在物业公司名下.物业公司是可以收回这些开销的.只要按规定进行折旧处理就行了.如果是你们的名下,你不觉得这样你们公司承担的费用就大了吗?转移费用,这是聪明的做法. 2014-02-13 0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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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286 你的疑惑是对的,光物业公司开还款单还不行,供暖公司必须开供暖发票(收据) 2014-02-12 1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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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物业的提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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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答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装修可以自己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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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墅管理费属于优质优价范畴。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及成立后没有选定物业公司前这段时期,叫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展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时候参照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档次而定,只需要报当地房管物价科备案即可,广大业主必须履行。即楼主你现在“没权”针对他们的价格,但你可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针对他们的服务。但针对和付费是两回事,像楼主你是老板,你请了一个保姆,你认为她工作不好,你可以针对他的服务质量,用“合法的”手段将她“炒”掉,但不代表你不用付这个保姆工资,你不付工资说白了是违法的。如果楼主你要谈价格这个问题,在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通过业主大会讨论物业管理的档次,成本当然是和服务挂钩的,这点不用说,再以你们的价格邀标,要选聘物业公司时,面积和投票份额“双过半”就可以重新选择物业公司(自然价格也会包括在《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里,这时,才可以正式脱离“前期物业管理这个阶段。 2)发展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与物业管理工作没有一点儿关系,楼主不要混在一起看,如果人人都是这样的话,物业管理就没人敢做,那个楼盘没有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但房子的开发和报建、建筑、销售环境根本不是目前这班“物业服务人员”做的,要他们跟进遗留,他们凭什么和发展商和建筑公司叫板?而且这根本不是“物业管理常规服务的范围!”,就算物业方他们协助跟进,说白了只是他们物业公司的一种增值服务而已,是帮业主分扰的行为,但绝对不是义务!不是他们物业服务范围不一定必须做的!只是楼主你不愿意正面理解,那怕物业和发展商是同一集团,都是不同的法人关系。且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又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合同。 综合:楼主你不交物业管理费,你的官司一定输的。你的理由1和2根本站不住脚。 建议:补交物业管理费,无谓小事化大。别人提供了劳务,你是一定有义务付款的,这是你的要承担的责任,这和你帮别人打工,别人不付你工资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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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电信用户,您好!根据您的描述, 具体覆盖情况请您咨询附近的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或者小区物业,只要您说在的地区覆盖了电信的网络就是可以安装的。如果是光纤到户,可以不用固话。谢谢您对电信产品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问题也可登录电信网上营业厅()咨询哦%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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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中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基本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保安管理;(6)消防管理;(7)车辆道路管理;(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日常生活类;(2)商业服务类;(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4)金融服务类;(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如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在管辖的住宅区内附属开展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餐饮、副食等多种经营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专项服务中也未设立,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又提出该方面的需求,此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住用人代购生活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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