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屋质量不合格你方可以拒绝接受;对方没有建方资质按规定是不能接这种工程的;可以要求他修理或减价.如骚扰你你可以报案
全部3个回答 >建房不好,房主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133****0530 | 2014-02-10 10:11:05-
142****3878 你好,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返还定金 2014-02-13 0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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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060 签了合同就行 2014-02-13 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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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788 当时的工作合同有划定双方责任吗?有就按照那个执行。不过理论上说工人在用工方出现事故只要是非刻意行为你都是要负责照顾的。理解吧。觉得好就采纳吧,亲。 2014-02-12 1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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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721 这个在当初的约定上的体现了就可以的! 2014-02-12 0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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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342 如房屋质量不合格你方可以拒绝接受;对方没有建方资质按规定是不能接这种工程的;可以要求他修理或减价.如骚扰你你可以报案. 2014-02-11 1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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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493 **讨厌工作没做好又只认钱的家伙,哪有这样的呢,自己工作没做好 让他返工态度还不行,做人太差劲了。你可以自己到屋子里多拍几张照片,把所有劣迹都拍下来,只要你不是在故意找茬就不怕他 花钱让他做是让他做好的,不是让他给你完成任务就OK的,你完全可以要求他重新返工,如果不返工可以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耽误你的入住时间,然后还影响你们的正常生活。
另加赔偿精神损失费。 2014-02-10 14:47:25 -
132****7385 在建房过程中发生纠纷是件烦人的事情,建议冷静理智处理问题.
关于楼主的问题1:我个人理解包工头找到您母亲是理亏在先,但业主伤人,且被伤人报警,这就是对方错我也跟着错,毕竟双方的角度不同。
问题2:质量是否合格,不能以当事双方界定,应该以专业质检的鉴定报告为准,如果上述,因为合同遗失,需要双方出示证据证人证词,如在证据方面没有优势,对于走司法程序,我个人判断楼主胜诉比例不大,因为舆论和大环境方面同事弱势群体。 2014-02-10 1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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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观景权”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但如果您认为该权利受到侵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好以开发商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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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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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楼主,你们的物业公司与建交委说的是正确并且合法的。包干制的定义及内涵: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具体到收费形式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就是指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和亏损都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的一种计费方式。这里面要抓住什么呢?要抓住业主交配是交的固定性的收费。刚才我是一平米交五块钱,或者交两块钱,是固定的,合同上是这么规定的。问题是每家每户每平米收两块钱,够不够你经营,物业公司自己算帐去,什么叫包干制,就是物业公司来包干,亏了赚了都得包干,但是有一条要求,物业公司得达到合同的要求。你跟人家定合同了,如果亏了钱,就降低服务标准,这不行,因为你已经包干了,必须要按照合同去执行,赚钱、赔钱都得符合合同的要求……酬金制的定义及内涵: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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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公开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明文约定了的,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尤其是公共区域的收益去向问题,很多物业公司占为己用,不进入全体业主的共管账户(补充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只能 提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费用,无权占有全体业主公共区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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