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可有如下具体办法解决:其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其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单位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其四,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在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发生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全部6个回答 >前后院盖房的民事纠纷
143****3440 | 2014-02-09 1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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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94 哎,自己一家人怎么就不能好好商量一下 2014-02-12 0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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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69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法律应该不会细到这个程度。这种民事纠纷,建议尽量调解解决。可以找你们村委会什么的出面调停。实在不行,你可以找你们所在乡镇和县房管部门。 2014-02-12 09: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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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573 具体的地方规定不同,还有乡镇与农村也不同,如有疑问可来电。 2014-02-11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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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031 就你所述,从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帮助你们处理。 2014-02-11 15: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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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468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法院起诉。 2014-02-11 0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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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526 民法上称此类纠纷为相邻权纠纷。
1.什么是相邻权,法律对相邻权做了如何规定。
答: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用的不动产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因采光权、通风权等相邻权受到侵害进行起诉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一、及时收集和保留相邻一方侵权的证据,如有关照片、录象带等;二、应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侵犯相邻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起算,否则你将丧失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农村建房的规定大致如下:
农村建房需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首先本人提出申请,本村民小组成员代表同意,然后村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再由交由镇国土所加具意见,镇政府盖章,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可以建房。
他们私自敲掉你的房子你可以按侵权之诉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先由村民调解组织调解。 2014-02-10 22:22:43 -
146****1375 人在做,天在看,别伤心了,一切都会 好起来的。做自己应该做的,问心无愧就好 2014-02-10 1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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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730 学曾国藩,让他三尺又何妨! 2014-02-09 1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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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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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民事纠纷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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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属于确权纠纷诉状请求事项:确认该房产归乙方所有理由及证据:2011年9月26日办理离婚协议,协议中表明产权归乙方个人所有,房贷按揭由乙方承担,双方无其它债务债权纠纷。证据包括协议书等2、本案诉讼的话,会耗点时间,因为送达均需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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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的对,按法官观点来吧,他就是宣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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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大门两边的墙应相等,高低宽窄、大小、高低应一致。左面大则会婚姻不顺,右面大则居者多病灾。2、围墙大门不可一高一低,或一大一小。围墙要完整平齐,不可破损,整座围墙要一般高,不可一边高一边低,犯之屋主会减寿,家人易生离死别。3、不宜在围墙上开窗,古称“朱雀开口”, 易失去防护意义,易惹是生非,造成不良事端。4、不可先建围墙后建宅。造房子要有次序的,先造里面,在造外边;先堂屋,在围墙。若先建围墙后建宅,则容易客克主,不但建筑易遭波折,完工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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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民事房产纠纷答
这个是这样的,但您也直接可以上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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