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准备通过招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
全部3个回答 >外地城镇人口子女在南宁入学虽办什么手续
137****7199 | 2014-02-04 22:53:49-
133****9248 凡持有南宁市**局签发的有效期限内暂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有效期一年),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订。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2014-02-07 12:30:00 -
145****5796 我不大不清楚 **的网站上应该有,通知书上也应该有 2014-02-07 1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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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158 支持楼上的,小青: 2014-02-07 0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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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373 房产证下来了吗 没下来 拿着购房合同 去楼盘所在地公安局 办理户口 就可以了 2014-02-06 0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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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072 要外来人口婚育证,出生证,准生证,户口本原件,还有在老家没有监护人的证明,还有孩子母亲的环检单,在到办事处去反正算下来有10几个证件,他们就是故意为难外地人,因为当地的教学资源奇缺啊 2014-02-05 22: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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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326 凡持有南宁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限内暂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有效期一年),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订。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2014-02-05 09:11:07 -
141****1559 哪些非上海户籍人员子女在沪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可减免借读费?
一、 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
二、来沪“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可享受免收借读费待遇:
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是指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离开原籍来沪务工经商人员;
2、在沪有固定住所,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3、在沪工作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4、子女年龄不大于16周岁,在户籍所在地无法定监护人;
5、申请人应遵守计划生育法规,超计划生育须按本市的规定和标准交付社会抚养费。
三、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本市实施义务教育的**,由各区、县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就学手续,并享受本市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4]61号、沪价费[2004]042号、沪财预联[2004]28号)规定,**每生每学期500元;**每生每学期800元;**每生每学期1500元。 (阅读次数:3708 发布日期:2005-09-01) 非本市户籍学生是否可以在上海就读,需要什么条件,有何具体规定? 外省市户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确因需要在本市借读的,借读学生应具有本市临时户口或暂住户口证明,且在本市有亲属监护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由学生家长向在本市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就读。接受**可对其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外省市借读学生在本市公办**借读的须缴纳借读费。在民办(转制)**就读的按民办(转制)**收费标准执行。**阶段原则上不予借读,**临毕业**后一学期一般不予办理借读转学。**不得接受无档案学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经研究,本市从2004学年起,对本市公办中、**的外省市学生的借读费收费问题统一作如下规定:
一、借读费收费标准: **生:每生每学期500元; **生:每生每学期800元; **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 杂费、学费按有关规定另收。
二、上述借读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在校生仍按入学时所定标准执行,不得改变。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的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借读费(具体办法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领导、教师要主动了解和关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费减免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确保有学习能力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借读费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同级上缴财政,支出由同级财政按照批准的预算核拨。
六、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所属**,向所在区县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购印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做到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七、本通知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备注: 不含学杂费;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减免借读费。 2014-02-05 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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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需要在当地交6个月以上的社保的。如果您在南宁有公积金 应该是不需要做什么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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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什么手续,主要就是带好身份证就可以了,具体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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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在此,市民要注意的是,房屋赠与也是要缴税的。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一般为总房价千分之一。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买卖的程序1、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2、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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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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